云南省法院集中宣判36件涉黑涉恶犯罪案件
2019-04-23 21:32:53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文丽荣 4月23日,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新闻发布会·省法院专场在昆召开。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全省11个州市、4家中院、24家基层法院,集中宣判了36件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其中包括涉黑案件3件,涉恶案件32件,涉“保护伞”案件1件,罪名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绑架、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敲诈勒索、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寻衅滋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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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雪松介绍,这是本年度进行的第二次集中宣判,这些案件社会关注度较高、在当地影响较大、有一定的代表性。通过此次集中宣判,进一步彰显了党委政府和人民法院坚决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更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坚定决心,进一步推动全社会统一思想行动,形成“深挖根治”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犯罪的强大合力。

自去年1月至今,全省法院受理一审涉黑案件49件734人,涉恶案件303件2443人,审结涉黑案件15件,涉恶案件198件,判决人数2367人,判处重刑人数542人;受理二审涉黑案件9件93人,涉恶案件90件918人,审结涉黑案件4件34人,涉恶案件59件648人,判决人数682人。受理涉“保护伞”案件10件17人,审结3件3人。

李雪松表示,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首战告捷、再掀新一轮强大攻势的“转段之年”,也是黑恶势力企图隐身色变、躲避锋芒的“蛰伏之年”,还是扫黑除恶难度累积、瓶颈显现的“攻坚之年”。云南全省法院将准确研判,着力强化攻坚意识,坚决打好惩治黑恶势力犯罪的“攻坚战”。

针对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从严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强揽工程等11类黑恶势力犯罪,将打击的锋芒始终对准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和实效。针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被告人多、犯罪事实多等突出特点,全省各级法院开拓思路,创新举措,充分发挥司法改革功效,最大限度运用现代科技技术,确保大要案审理顺利推进。

同时,全省各级法院结合法院工作职能和定位,将依法办理涉黑恶案件与源头治理、反腐败斗争、预防犯罪及法治宣传紧密结合,切实延伸审判职能,大力拓展专项斗争实效。

发布会上,还通报了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10个典型案例。其中涉及:陈某等十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他人偷越国境和绑架一案;刘某等七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和绑架一案;王某等六被告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组织他人偷越国境一案;周某等六被告人敲诈勒索、非法拘禁一案;岩某等五被告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一案;左某等十一被告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一案;白某等八被告人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张某等五被告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一案;胡某等十二被告人敲诈勒索、故意伤害一案;刘某滥用职权、受贿、挪用公款一案等。

编辑: 合宇聪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