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完成5个州市危化品安全生产排查 发现23条重大隐患
2019-04-22 19:12:44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曹月 近日,记者从省安委办获悉,3月23日至3月29日,省安委办组织有关专家组成5个督导组,对昆明、曲靖、玉溪、红河、楚雄5个重点州市、15个县市区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拉网式排查督导检查。在明查暗访和现场检查中,30户企业共发现306条安全隐患和问题,其中重大隐患23条,下发执法文书30份,责令停产停工整顿3户。

省安委办发现,多数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落实不严格;部分企业安全设施设备管理不到位,检维修作业、特殊作业管理不规范,安全保护、监测报警、联锁控制等仪表设备管理不到位,应急处置能力不足。

此次检查出的30户问题企业中,陆良县宏盈磷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多达24项,其中包括现场外包单位电焊作业人员、气割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公司检修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和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落实不到位,检修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位等3项重大隐患。

曲靖众一合成化工有限公司检查出包装除尘系统一台电机为普通电机;硝化、烷基化部分联锁未报入,未办理联锁停用手续;硝化、烷基化操作室在甲乙类防火防爆区厂房内,墙面为玻璃墙面,室内存在非防爆电器等4项重大隐患。

此外,部分企业还存在特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报警器维护保养不到位,存在故障;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应急物资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应急演练未按规定执行;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不认真,个别值班人员对应急器材不会操作、不会使用,应急物资检查流于形式,火灾报警系统损坏,消防设施失效、损坏等问题。

省安委办表示,下一步的工作重点,相关州市和县市区部门要汲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按照督导组移交的问题和隐患清单,在4月26日前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并现场核查。做好危化品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防范各类安全风险,杜绝事故发生。

企业要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强化全过程安全管理;加强检维修作业和特殊作业管理,严格程序确认和作业许可审批,加强现场监督;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尚未按要求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和安全培训的抓紧补课,提升员工的安全技能和风险意识。


编辑: 谭石艳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