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将对互联网及信息服务业进行增速奖励及补助
2019-04-15 10:11:29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周硕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日前发布消息,就申报2018年昆明市互联网、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增速奖励及首次升规补助有关事项进行了通报,将对2018年1-11月营业收入增速20%以上的国家统计中互联网、软件和相关服务业法人企业,按不超过50万元给予奖励,增速10%—20%的,按不超过10万元给予奖励;并对2018-2019年度首次升规纳入国家统计的互联网、软件和相关服务业法人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的通知中,指出申报单位要根据申报类别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申报材料按要求顺序装订成册(线装或胶装,不要使用塑料封皮进行装订),同时需报电子文档。

而各开发区、县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再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会同统计部门进行复审,通过审核后上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和网上申报要求,登录云南省财政资金支持市场主体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222.172.224.40:8080),进行注册、申报。同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企业应如实、准确、全面提供相关材料,所有网上录入的项目申报内容、材料必须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

相关: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表;

(二)申报材料承诺书;

(三)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企业2018年业务开展情况及2019年工作计划报告。

其他要求

(一)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并签署承诺书。提供复印件的同时须准备原件在资金审核、审计时使用。

(二)请各县(市)区、开发区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积极开展申报组织工作,于2019年4月19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汇总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产业发展处,请务必在时限内按时报送。

(三)请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做好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

(四)同一申报企业项目涉及市级多项扶持的,按最高扶持金额执行,不重复享受支持。项目获得国家、省级资金支持的,市级财政扶持资金视同配套。

编辑: 孙红亮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