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昝娟娟 为了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移动政务服务,近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一部手机办事通”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将于6月1日起施行。
“办事通”平台是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的移动端,“办事通”平台建设、应用和管理等活动,适用该办法。
办法明确,“办事通”平台应当充分结合企业和群众的实际需求,滚动发展、迭代升级,不断优化系统界面和操作设置,丰富完善应用功能,拓展各地特色服务。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包括水、电、燃气、交通、通信等)应当在“办事通”平台上提供查询、预约、申请、办理、咨询、投诉等服务。
省级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组织编制本行业本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下同)清单和办事指南,按照适宜手机办理的标准规范,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指尖办,做到“应上尽上、上必能办”;省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围绕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办事需求,组织编制企业和群众办事主题目录清单,以办好“一件事”为目标,全面优化办事流程,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材料复用、协同办理。
办法指出,各级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应整合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在线预约、申请、受理、决定、送达等环节,进一步减少申请材料和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间。对申请人已提交并且能够通过信息化手段调取的材料,或者能够通过数据互认共享手段获取的证明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申请人通过“办事通”平台提交的合法有效且能够识别身份的电子申请材料与纸质申请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办事通”平台实行统一身份认证,为申请人提供多源实名认证渠道,一次认证,全网通办;统一热线服务,依托“12345”热线处理各类政务服务咨询、投诉和建议;支持第三方支付渠道,实现政务服务费用在线缴纳,并为申请人提供材料递交、结果反馈等快递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