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4月12日,新华保险云南分公司发布《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3月业务方案兑现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提出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投标人于2018年4月15日-4月16日8:30-12:00、13:30-17:30进行标书投递,同时提供样品(小件项目),逾期递交不予接收。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联系人同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及联系人。详情如下: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3月业务方案兑现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3月业务方案兑现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内容:
(一)采购项目需求:
1.加湿器:
品牌不限;功能:香薰功能、360度出雾;预计数量747个。
2.康宁六件套:
品牌:康宁;品名:康宁玻璃餐具六件套;规格:400ML双耳碗*2、19CM深盘*2、23CM平盘*2;预计数量330套。
3.液晶电视:
品牌:知名品牌;尺寸:43寸;预计数量647个。
4.华为P20手机:预计数量92台。
(二)具体要求如下:
1.供应商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向参与投标的,需按采购文件的具体要求,可对全部项目需求进行投标,也可就其中几个需求进行投标;
2.投标时小件需提供样品(加湿器、康宁六件套),样品作为中标后验货的依据,样品须于报送资料时一并提交。
3.货物送达新华保险云南分公司及各三、四级机构,地点涉及昆明、玉溪、曲靖、红河、大理、楚雄、文山、保山、普洱、版纳所辖各州市、县等地区(具体见《采购文件》)。
4.项目付款方式:需求方于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40%的预付款,并于收到货物且验收合格后的30个工作日内付清尾款。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依法注册成立,公司注册规模不低于100万元,具有独立运作能力(包括运营、财务、组织、管理、市场等状况)并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应当具有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具备合格的营业执照或合法经营场所;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记录,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公司要求;
(四)产品售后服务满足三包政策(保修、包退、包换);品牌产品全国联保;
(五)具有较好的环保认证及安全性保障,并提供环保认证书及保障措施;
(六)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财务实力、专业技术能力、经验和信誉;
(七)有能力且愿意为公司提供货物及服务,并接受公司对合作履约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八)参与品牌产品项目投标的须为原厂商,非原厂商的须具有原厂商品牌授权证明文件。
(九)如与公司有过合作项目,应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无任何违约且项目评估结果为合格(含)以上。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
投标人于2018年4月12日—4月15日8:30-12:00、13:30-17:30到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市北京路612号银海国际公寓三楼)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候。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娅嫱 (0871-68381037,13648878835)
姜丽丽 (0871-68381037,13577099628)
四、标书的投递
投标人于2018年4月15日-4月16日8:30-12:00、13:30-17:30进行标书投递,同时提供样品(小件项目),逾期递交不予接收。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联系人同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及联系人。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