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宣判3起涉黑涉恶案 黑社会组织头目被判有期徒刑20年
2019-04-09 19:51:37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徐毅杰 曹月 4月4日,大理祥云县、鹤庆县、大理市等3地法院敲响法槌,分别对袁某、李某红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任某华等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罗某章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等3起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1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 袁某判处有期徒刑20年

祥云法院庭审宣判现场 张凤莹 摄_副本

祥云法院庭审宣判现场张凤莹/摄

祥云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0月以来,被告人袁某为壮大势力、牟取非法利益,在祥云县下庄镇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逐渐形成以被告人袁某为组织者、领导者,被告人李某红等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组织。

该组织结构严密,成员固定,分工明确,购买了大量的钢管、匕首、长刀等作案工具,为维护其非法利益,通过开设赌场、组织卖淫、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并多次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等多起暴力违法犯罪活动,造成重伤一人、轻伤二人,轻微伤多人,7辆车辆毁损的犯罪后果。

据此,祥云法院对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头目袁某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相应财产刑;对黑社会性质组织骨干李某红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财产刑。对其他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判处3年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相应财产刑。

非法放贷、暴力收贷 11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数罪并罚

鹤庆法院庭审宣判现场 尹庆元 摄_副本

鹤庆法院庭审宣判现场 尹庆元/摄

鹤庆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至2018年间,任某华等人非法放贷,为索取非法高利放贷债务,纠集多人采取强行进入债务人家中滋扰、任意扣押债务人财物、强迫以物抵债、拘禁殴打债务人、强迫支付讨债费用等使债务人产生恐惧的暴力手段,先后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

据此,鹤庆法院一审判决,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对任某华数罪并罚,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财产刑;以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对被告人王某虎数罪并罚,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并处财产刑。对其余的9名被告人均数罪并罚,分别判处二年四个月至四年八个月不等的刑罚。

罗某章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获刑3年6个月

大理市法院庭审宣判现场 蒋理智 摄_副本

大理市法院庭审宣判现场 蒋理智/摄

大理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罗某章伙同已经被判刑的者某波、谢某军等人打着“光头帮”旗号,在南涧县多次以收取“保护费”名义,采取威胁恐吓、打砸营业场所的方式强行向多名个体经营户索取“保护费”2万多元。

此外,罗某章于2016年10月11日,参与他人在大理市“好运饭店”内将被害人字某寿打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大理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对其数罪并罚,判处罗某章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编辑: 李丽朱 责任编辑: 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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