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废物管理与处置,该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医疗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3月20日至4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执法大检查。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旨在汲取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曝光的临潼区非法处理医疗废弃物案件的教训,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工作,打击非法转移医疗废物等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根据《通知》,专项执法检查范围包括全市医疗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处置企业(包括固定床位在10张以上民营医院、公立医院、社区及乡镇医疗机构,以及医疗废物运输、处置企业)。其中,油田总医院、龙南医院、人民医院由市本级负责,其它医院及企业由各县、区环境保护局及高新区安全环保局按照网格化划分情况进行检查。
《通知》明确了专项执法检查的具体内容:医疗卫生机构环保“三同时”落实情况、医疗废物转移联单情况、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及污泥处理处置情况;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医疗废物运输和处置经营许可证资质情况,建立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情况,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情况,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情况等。
《通知》要求,各县、区环境保护局及高新区安全环保局要及时汇总、按时上报;要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医疗废物产生和集中处置单位的监督检查,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全面提升我市医疗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处置等全过程监管能力;要依法严惩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对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医疗废物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对于制度建设、分类收集、暂时贮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现场指导、现场纠正、现场整改;要加强新闻舆论监督,有效运用媒体监督手段,曝光违法现象和整改进展,形成舆论监督合力,有力震慑环境违法行为;要展现环保铁军良好形象,在执法检查中严守法律红线、纪律底线,严禁“走过场”式检查和野蛮执法。(大庆网-大庆日报 记者赵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