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截至2019年3月27日,全市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点共计办理电动自行车20万辆,预计还有10万辆未注册登记。从4月15日零时起,未办理注册登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对相关违法行为行为,昆明交警将严格查处。
“超标”未登记电动车 一律暂扣
对于在4月15日前,驾驶购买并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车,现场按照《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一条第(一)项及《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一律扣车。
4月15日后购车不登记 最高罚500
对于在4月15日后,驾驶新购买的不在昆明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未注册登记上路行驶,现场处500元罚款,违法一次查处一次。
4月15日后,驾驶新购买的在昆明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未注册登记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在新购车一个月内的办理注册登记;超过一个月的,现场按照《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七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处50元罚款处罚。
外省、市电动自行车进昆罚50
驾驶外省、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在昆明市辖区道路行驶。现场按照《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项、七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处50元罚款处罚。
醉酒骑车罚500
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依据《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扣留电动自行车。按照一般程序,依据《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之规定,处500元罚款。
同时,交警就市民关心电动行车注册登记的问题,做出了解答。
折叠电动自行车是否需要办理注册登记?
只要是使用电驱动的两轮车辆都应当按照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规范,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因此对于代驾、快递等使用折叠电动自行车的,应当于2019年4月14日以前到我支队各大队办证点办理注册登记。
办理过物联网号牌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受影响吗?
根据国家标准(GB7258-2017)的相关规定,三轮、四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应当办理机动车登记;对于符合机动车登记条件的三轮或四轮电动车注册登记后,属于摩托车的,按照《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对摩托车的限制区域行驶。
在4月15日前购买的“合标”电动自行车如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目前,凡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并在我市公示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均可在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交警一至十大队办公区内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点进行办理。(掌上春城 记者刘东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