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昝娟娟 近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全面加强金沙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把“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有关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新格局。到2020年,金沙江云南段重点水域将常年禁捕,到2035年,金沙江云南段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2020年金沙江云南段重点水域将常年禁捕
《实施意见》提出,要树立红线思维,留足生态空间。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根据水生生物保护和水域生态修复实际需要,在生态功能重要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科学建立水生生物保护区,实施最严格的保护管理。
落实保护优先,实施生态修复。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把修复金沙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进一步强化涉水工程监管,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修复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和关键生境生态功能。
坚持全面布局,系统保护修复。坚持上下游、左右岸、江河湖泊、干支流有机统一的空间布局,把水生生物和水域生态环境放在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中,全面布局、科学规划、系统保护、重点修复。
到2020年,金沙江云南段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和监管能力显著提升,保护功能充分发挥,重要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关键生境修复取得实质性进展,水生生物资源恢复性增长,水域生态环境恶化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下降趋势基本遏制。到2035年,金沙江云南段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生生物栖息生境得到全面保护,水生生物资源显著增长,水域生态功能有效恢复。
多举措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
《实施意见》主要从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生生态修复、生态环境保护、完善生态补偿等方面,全面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
在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方面,开展水生生物资源调查和监测。设置一批省、州市级水生生态系统监测断面和永久观测样区,加强水生生物资源监测网络建设,提高监测系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提升防范水域环境变化对水生生物产生不利影响的预测预报能力;根据调查和监测结果,针对不同物种濒危程度和致危因素,科学确定、适时调整云南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落实保护措施,全面提升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和水平。
水生生态修复方面,开展基于水生生物需求、兼顾其他重要功能的统筹综合调度,最大限度降低不利影响。建立健全金沙江流域江河湖泊水库生态用水保障机制,明确并保障干支流江河湖泊水库重要断面的生态流量,防止河流断流对水生生物资源造成的破坏。科学开展增殖放流,严禁向天然开放水域放流外来物种、人工杂交或有转基因成分的物种,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和种质资源污染。
生境保护方面,强化源头防控,在沿江小城镇建设一批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截断生活污水进入金沙江的途径。推进重点区域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出台水产养殖废水排放地方标准,加快推进水产养殖节水减排;结合金沙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资源特点,建立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湿地保护小区或其他保护地,实行严格的保护地管理;加强保护地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和水域生态监控能力建设,增强监管、救护和科普教育功能。
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科学确定涉水工程对水生生物和水域生态影响补偿范围,规范补偿标准,明确补偿用途。引导和鼓励开发地区、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流域上游与下游通过自愿协商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进重点水域禁捕。金沙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率先实现全面禁捕,滇池、程海、泸沽湖依法执行禁渔期制度。
推进水产健康养殖,依法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允许养殖区,严格按照规划要求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切实控制养殖区域、规模和密度。
此外,《实施意见》提出,要强化执法监管,坚决清理取缔“三无”船舶,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电毒炸”、“绝户网”等非法捕捞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破坏资源生态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