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金沙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新格局,到2020年,金沙江云南段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
对金沙江干流、主要支流、重点湖泊将开展本底调查
《实施意见》明确了保护工作的任务,主要涵盖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开展水生生态修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完善生态补偿、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强化执法监督等方面。
按照要求,我省将开展水生生物资源调查和监测。对金沙江干流,赤水河、以萨河、泼机河等主要支流,滇池、程海、泸沽湖等重点湖泊水生生物资源开展本底调查和监测,准确掌握水生动植物种类、种群数量、分布、栖息环境和水生生物资源变化情况及趋势。同时,加强外来物种监测,防控外来物种对水生生态造成的不利影响。并引进第三方评估机制,对金沙江流域鱼类的重要生境修复效果,开展持续的生态系统监测与评估。
如何优化金沙江云南段的水生生态修复?《实施意见》明确,我省将深入研究金沙江干支流水库群蓄水及运行对金沙江水域生态的影响,最大限度降低不利影响。建立健全金沙江流域江河湖泊水库生态用水保障机制,防止河流断流对水生生物资源造成的破坏,维护流域生态平衡。同时,科学开展增殖放流,严禁向天然开放水域放流外来物种、人工杂交或有转基因成分的物种,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和种质资源污染。完善增殖放流管理机制,加强人工增殖放流效果跟踪评估。
我省还要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科学确定涉水工程对水生生物和水域生态影响补偿范围,规范补偿标准,明确补偿用途。引导和鼓励开发地区、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流域上游与下游通过自愿协商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金沙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要率先实现全面禁捕
在水产健康养殖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我省要加快推进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与发布,依法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允许养殖区。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进稻渔综合种养、鱼菜共生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在沿江州、市适宜地区建设一批省级水产原良种场,提高水产良种覆盖率。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支持发展休闲观光渔业,把水产养殖场建设成为美丽渔场、水上景观。
值得注意的是,在推进重点水域禁捕工作中,金沙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要率先实现全面禁捕,滇池、程海、泸沽湖依法执行禁渔期制度。加快建立金沙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偿制度,拓宽渔民转产转业渠道,科学引导金沙江流域捕捞渔民加快退捕转产。坚决清理取缔“三无”船舶,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电毒炸”、“绝户网”等非法捕捞行为。
按照要求,到2020年,金沙江云南段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和监管能力显著提升,水域生态环境恶化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下降趋势基本遏制。到2035年,金沙江云南段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域生态功能有效恢复。(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首席记者宋金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