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布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情况“红榜” 2018年全省党纪政务处分1636人
2019-03-12 18:44:12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甘凌菲 近日,云南省召开全省贫困县纪委书记上半年工作例会,对全省88个贫困县纪委监委2018年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进行分析,并以“红榜”形式公布。2018年,全省查结扶贫领域违纪问题4763件,问责单位、党组织165个,处理874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636人。

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情况“红榜”将全省问题线索问责处理、直查直办、通报曝光等10个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梳理排序。2018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纷纷下发文件,规划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以多种形式了解群众诉求。同时,各市州围绕扶贫领域各类问题进行了重点整治。

红河州制定下发《全州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第一时间召开动员部署会,深入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普洱市江城县印发《关于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深化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计划(2019年)》,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保山市建立整治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排查、举报奖励、线索移交、线索处置、问责追责、报告通报等六项工作机制。文山州全面推行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走访群众制度,充分发挥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定期组织乡、村干部进村入户、走访群众,了解群众诉求和党员干部遵纪守法、落实扶贫政策等情况。

迪庆州严查小官大贪和“微腐败”,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向扶贫民生、救济救灾款“伸黑手”,违反有关政策和侵吞挪用补偿资金,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红河州盯紧干部纪律作风和履职担当情况,坚决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问题,确保党中央和省、州、县各级党委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编辑: 俞逍 责任编辑: 曹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