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党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出炉 符合条件教师可申报
2019-03-07 21:22:17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黄彩英 日前,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党校(行政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以下简称《评审条件》)。

云南省党校(行政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分为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四个级别,资格名称依次为助教或助理讲师(初级)、讲师(中级)、高级讲师或副教授(副高级)、正高级讲师或教授(正高级)。《评审条件》显示,申报党校(行政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须具备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继续教育达到云南省党校(行政院校)系统相关要求;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50周岁以下教师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须有一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等基本条件。此外,为结合云南省党校(行政院校)师资队伍实际,《评审条件》分别制定了省级、州(市)级、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校(行政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

党校(行政院校)教师四个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

根据《评审条件》,申报评审助教(助理讲师)职称人员,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见习期考核合格;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年;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3年,且聘任员级岗位满2年;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5年,且聘任员级岗位满4年等条件之一。

申报讲师职称人员,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3年,且聘任助教(助理讲师)岗位满2年,或硕士学位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获得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5年,且聘任初级岗位满4年;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并聘任助教(助理讲师)岗位满2年;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在州(市)级及以上单位工作,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0年,并聘任助教(助理讲师)岗位满5年;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在县(市、区)及其以下单位工作,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8年,并聘任助教(助理讲师)岗位满5年;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在州(市)级以上单位工作,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5年,并聘任助教(助理讲师)岗位满5年;或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中专学历,在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3年,并聘任助教(助理讲师)岗位满5年等条件之一。

申报高级讲师或副教授人员,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2年,并聘任讲师岗位满2年;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7年,并聘任讲师岗位满4年;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0年,并聘任讲师岗位满5年;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在州(市)级及以上单位工作的,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20年,并聘任讲师岗位满5年;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在县(市、区)及其以下单位工作,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5年,并聘任讲师岗位满5年;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在州(市)级以上单位工作,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25年,并聘任讲师岗位满5年;或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在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20年,并聘任讲师岗位满5年等条件之一。

申报正高级讲师或教授人员,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聘任高级讲师或副教授岗位满5年。

党校(行政院校)教师四个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标准

《评审条件》明确,省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师符合业绩条件三条及以上,州(市)、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校(行政院校)教师符合业绩条件两条及以上可评审为讲师;州(市)级党校(行政院校)教师符合业绩条件三条及以上,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校(行政院校)教师符合业绩条件两条及以上可评审为高级讲师;州(市)级党校(行政院校)教师符合业绩条件三条及以上,州(市)级党校(行政院校)教师符合业绩条件两条及以上可评审为正高级讲师;省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师符合业绩条件三条及以上,州(市)级党校(行政院校)教师符合业绩条件两条及以上可评审为教授。

此外,对不具备本《评审条件》规定学历、资历条件的人员,但履现职期间业绩贡献突出,达到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条件的党校(行政院校)教师,可破格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符合破格评审条件的党校(行政院校)教师,可按规定向省特殊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评审,具体要求和申报程序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每年度特殊人才晋升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执行。

编辑: 甘凌菲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