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拟3年投300亿建“美丽县城”
2019-02-27 07:57:41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昆明日报 记者李丹丹) 省政府近期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为准确阐述相关政策,回应社会关切,昨日,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介绍我省“美丽县城”建设工作相关情况。记者获悉,我省将从今年起全面启动全省“美丽县城”建设工作,重点在现有建成区基础上进行改造提升,按照“干净、宜居、特色”的目标要求,通过3年努力,力争在全省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县城”。

 据省政府副秘书长陈明介绍,《指导意见》围绕“干净、宜居、特色”三大要素,提出“共建干净家园、营造宜居环境、打造特色风貌”三个方面的21项重点建设内容。

关键词 干净家园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超97.2%

 共建干净家园方面,《指导意见》提出了7条重点建设内容:包括推进县城“厕所革命”,彻底消除县城和旅游景区内旱厕。城市公厕应达到5座/平方公里,繁华地段500~800米内有1座城市公厕。

 加大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县城污水集中收集及处理率均达到100%。推进县城保洁工作,机械化清扫保洁率达到70%以上。县城垃圾收集及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彻底清除县城污水横流、垃圾遍地现象,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97.2%以上。

 在改造老旧小区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充分利用国家棚改政策,采取更新改造、集中拆除、置换盘活等多种方式,集中整治和改造县城内老社区、老街区、老厂区、城中村、棚户区等;逐步推进老旧小区实施物业服务,提高小区物业化管理水平,开展和推进老旧小区电梯改造工作。

 依法整治未批先建、批后加建、私搭乱建以及侵占道路、河道、绿地、广场等违法违规建筑,彻底消除占道经营、乱排乱倒、乱搭乱建等乱象。

 在农贸市场建设方面,将整治农贸市场脏、乱、差现象,建设若干规模不等的标准化农贸市场,方便群众生活,彻底清除县城内“以路为市”现象。

 此外,还将净化空间环境,清理整治违规设置的门牌、路牌、广告牌等设施,实施县城亮化工程。

 关键词 宜居环境

 鼓励旅游县城建设五星级酒店

 营造宜居环境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加强县城路网以及加快推进停车场建设等11个方面的重点建设要素:

 加强县城路网建设,全面消除县城内“断头路”;加快推进停车场建设,规划人口规模≥50万人的县城,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总量应达到机动车保有量的1.1~1.3倍。规划人口规模<50万人的县城,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总量应达到机动车保有量的1.1~1.5倍。县城新建居住小区停车位配建标准不低于1个/户。杜绝占道、街边、路边乱停车现象。

 同时,加强供排水设施建设,每个县城的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保障水质稳定达标。

 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要求实现县城4G网络全覆盖,积极开展县城5G网络试点。加快推进县城光纤入户改造工作,实现接入能力达到200兆/秒。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机场、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实现免费WiFi全覆盖。

 优先发展教育,合理配置中小学和幼儿园资源,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以上,10万人口以上30万人口以下的县城至少建成1所一级高中,30万人口以上的县城力争建成2所一级高中,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子女入学问题。

 医疗卫生设施建设方面,要求县城公立医院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不低于1.94张,县城每万人口拥有2—3名全科医生。每个县城原则上有1个城市公办养老机构。

 此外,还将加强居民住房保障,坚持租购并举,解决县城中低收入居民和新市民住房问题。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每年将1/3的可分配公共租赁住房用于解决农业转移进城人口住房问题。

 加强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提出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建设标准,鼓励有条件的旅游县城建设五星级酒店。

 开展县城绿化美化行动。保护好县城周边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环境,大幅提升县城园林绿化水平,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道路绿化普及率≥95%,林荫路推广率≥60%,河道绿化普及率≥85%。鼓励开展县城“美丽家居庭院”“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创建活动。

 加快建设城市公园。《指导意见》提出,每个县城至少建成1个符合《公园设计规范》要求的综合公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0%。

关键词 特色风貌

 每个县城打造若干条主题街区

 为彰显县城的个性特点,打造形成一批独具魅力的特色县城。在打造特色风貌方面,《指导意见》提出,结合当地建筑风格、元素和特点,加强城市风貌设计,对县城主街道、标志性建筑外立面进行风貌提升改造,避免千城一面。民族自治县和边境县要凸显民族特色、地域特色和国门口岸形象。

 同时,打造主题街区。通过3年的努力,每个县城打造若干条特色鲜明的主题街区或者历史文化街区、民族风情街区。此外,还将修缮历史文化遗存。鼓励有条件的县城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或历史文化街区。

 关键词 要素支撑

 多种方式支持“美丽县城”建设

 《指导意见》从加大财政支持、保障土地供给、多渠道筹措资金、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县城管理水平5个方面提出了要素支撑。

 财政支持方面,2019—2021年,拟筹措300亿元资金用于“美丽县城”建设,其中:省财政每年安排40亿元,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采取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安排省级既有专项资金等方式,每年筹集60亿元。对国家级贫困县、深度贫困县、民族自治县加大倾斜支持力度。省级按照“大干大支持,不干不支持”的政策导向,通过财政奖补、项目资金倾斜等多种方式支持“美丽县城”建设。

 今年,在全省范围内评选出20个左右,2020年、2021年每年评选出40个左右建设成效显著的“美丽县城”,省政府将统筹考虑建设成效和大、中、小县的实际,给予以奖代补资金支持。

 《指导意见》特别强调各地在“美丽县城”建设中,要力戒形式主义,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及政绩工程。 

编辑: 金玉 责任编辑: 曹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