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营业执照样式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刁凤云 3月1日起,云南省将正式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对现版营业执照进行改革,将照面版式统一调整为横版,并对原版营业执照的二维码功能进行统一调整。同时启用新版《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和《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旧版申请材料不再受理。
不强制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原版仍有效
按要求,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在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不强制要求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原版营业执照继续有效。已领取新版纸质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登记系统将同步生成新版电子营业执照,供市场主体下载使用。
调整二维码功能,实现市场主体信息透明化
据悉,新版营业执照照面版式由原竖版调整为横版,正本、副本照面信息作相应调整,《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代表证》中的监制单位名称等一并进行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新版营业执照对原版营业执照的二维码功能进行统一调整,实现二维码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的企业信息精准联接,并在营业执照上增加“扫描二维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可、监管信息”提示语,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扫描二维码直接查询该市场主体的公示信息。
使用旧版文书、材料规范不再受理
同时,企业登记机关将启用新版《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和《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以下简称《文书规范》《材料规范》)。据了解,《文书规范》和《材料规范》进一步精简表格,减少填报事项,原表格中的部分“填写项”修改为标准化表述的“勾选项”,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国务院已经明确取消的登记事项涉及的文书、材料规范不再保留。
申请人可至“云南工商网上办事大厅”的“资料下载”栏自行下载,或到各级企业登记机关企业登记窗口领取使用。自3月1日起,申请人仍使用旧版《文书规范》《材料规范》提交登记申请的,企业登记机关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