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少了“校闹”频现 人大代表建议加大“校闹”打击力度
2019-02-19 22:38:15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医闹”曾经是很多医院和医生的噩梦,近年来,“医闹”现象少了,但“校闹”却渐渐多了。市人大代表李春光建议,应该加大对“校闹”行为的打击力度。

李春光说,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从顶层设计入手,尽快完善相关法规和制度,明确学校、教师、家长三方在学生教育中的职责界限,推动“校闹”治理步入法治化轨道。同时,还应该加大力度开展法治教育,并形成常态化。

“学生在校外出事,学校及教师都难逃干系;若是在校内发生意外,‘校闹’就会猛烈异常,轻则围攻校长老师,重则拉条幅,聚众游行,封门堵路;如果学生不幸亡故,甚至摆花圈,设灵堂,烧纸钱,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其他学生的利益。”李春光说。

他认为,“校闹”之所以会出现且屡禁不止,首先是部分家长法律意识淡薄,只要孩子出了事情,不分青红皂白就将责任全部推到学校和老师头上,先闹了再说。

“他们信奉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李春光说,在闹的过程中,这些人为了取得所谓的“效果”,无所不用其极,甚至不惜超越法律的底线,根本不顾及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其他学生的利益。

学校在突发事件的处理应对上,也存在方式、方法不恰当的问题。李春光说,学校往往选择吃哑巴亏,以息事宁人的态度,以花钱消灾的方式,把事情平息下去,不少校长和教师说“学校现在是真正的弱势群体,一旦出事,只能被动挨打,积极赔钱。”而这样的处理,无形中助长了“校闹”行为的滋生、蔓延和泛滥。

李春光指出,虽然教育部2002年就出台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对学校、学生之间的责任进行了划分,昆明市2017年3月也施行了《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但是对“校闹”行为缺乏足够的约束力和强制性,现实操作中经常无法落到实处。

两会专题入口图

点击进入专题

编辑: 孙红亮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