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刘昆:提高市级劳模待遇 提升劳模荣誉感自豪感
2019-02-18 10:28:08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俞逍 政协委员刘昆认为,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有必要进一步提高劳模的荣誉感、自豪感,并提高昆明市级劳模的待遇。
他认为,劳模作为劳动者中的突出代表,是推进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先进文化发展的代表,是当之无愧的时代领跑者,为了提高劳模待遇,帮助劳模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但昆明市劳模待遇政策规定出台年份较早,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该规定的一些内容、 条款已经与社会发展脱节,远远落后于时代的发展需要。
“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和物价的上涨,每月七八十元的津贴,对劳模生活的改善起不了多大的作用。”刘昆说,现在政府针对老年人推出了凭老年卡可以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免费进公园、进景区,可在一些医院享受优先就诊、住院、免收挂号费的制度,相较而言,广大劳模尤其是在职劳模却无法享受到更多的优惠,体现不出作为劳模的荣誉感和自豪感。针对这一现象,一些省市在劳模待遇方面已经做出了相应的改变。
他建议,进一步提高退休市级劳模的荣誉津贴,按照劳模级别每人每月发放100元至150元的荣誉津贴,并对不同年代获得劳模称号的劳模,在标准基数分档上浮20-50元的方式发放;增加劳模家庭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劳模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提高就医费用报销比例,扩大劳模享受就医优惠的医院范围;建立特殊困难补助金制度;扩大劳模免费入收费公园、景区的范围;制定劳模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含公交车和有轨交通)的制度;在各级政务中心、银行、客运站等场所,设置劳模优先办理业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