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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出台

彩云之南,民族聚居,自然人文,七彩绚丽。26个世居民族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繁衍生息、融合发展,汇成了一个和睦共处、团结进步的大家庭。1月31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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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谭石艳 责任编辑: 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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