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特殊慢性病”参保人定点药店购药指南出炉
2019-02-14 09:38:04
来源:春城晚报
今年1月1日起,昆明市开展将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待遇支付扩大至零售药店试点工作,先期推出10家药店,覆盖五华、官渡、盘龙、西山、呈贡5个主城区,目前相关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待试点药店系统改造完成,昆明市20万特殊慢性病患者将可以在药店刷医保卡买药。日前,昆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一一回应。
1 如何到“特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答:“特殊慢性病”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特殊慢性病”治疗性药物处方,并选择到“特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购药的方式后,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师会将电子处方上传至医保信息系统,“特殊慢性病”参保人可在外配处方有效期内凭外配处方、持医保卡、“特殊慢性病”就诊证到“特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2 参保人可以直接到“特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开具慢性病治疗性药物吗?
答:不能。
3 “特殊慢性病”处方如何开具?
答:仍由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开具“特殊慢性病”治疗性药物处方,对病情稳定、依从性较好、需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可一次性开具治疗性药物不超过2个月药量的长期处方服务,并将电子处方上传至医保信息系统。因定点医疗机构原因,无法提供外配处方后续诊疗服务的,“特殊慢性病”参保人可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变更“特殊慢性病”选点医疗机构。(春城晚报 记者期俊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