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实行森林防火“五项责任”制
2019-02-14 08:47:23
来源:云南日报
从2月1日起,昆明市进入森林高火险期。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昆明市政府近日发布通告指出,在森林防火区禁止吸烟、烧纸、烧香、烧蜂、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烧山狩猎、焚烧垃圾等行为,全市森林防火实行“五项责任”和“五个一律”。
“五项责任”即森林防火责任区失火,当事人和林权所有人负责;团队游客失火,游客和导游负责;学生失火,家长和教师共同负责;乘客失火,乘客和驾驶员负责;痴、呆、聋、哑、精神病人等无行为能力人失火,监护人和监护单位负责。“五个一律”即防范及扑救措施不力发生大的森林火灾的防火责任人一律追究;凡违反野外火源管理规定的单位及人员一律依法上限处罚;对未认真履行职责的巡山护林人员一律开除;违规野外用火及吸烟造成损失的公职人员一律政纪处分;抢险救灾中不听指挥而贻误战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一律查处。
此外,各级政府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强化森林火灾预警监测。三级以上火险天气,相关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岗外出。各级森林防火办公室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巡山护林员、瞭望监测员必须加强火情巡查、监测,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要提前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对森林火灾案件,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云南日报 记者茶志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