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杨定嘉 实习生冉光雯)2月1日,云南省教育厅就全省八个部门联合制定印发的《云南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召开新闻发布会。全省将力争到2023年,实现全省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近视高发州市每年降低1.0个百分点以上。
我省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
2018年12月,我省组织开展了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工作,选择了7个州市14个县(市、区)开展现场抽样调查。根据筛查结果显示,我省幼儿园6岁儿童近视率为14.8%,小学生近视率为31.4%,初中生近视率为64.8%,高中生近视率为76.2%。
“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需要家庭、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学生和政府有关部门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联合八部门出台方案,到2030年,实现全省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25%以上。
学生视力健康档案随学籍实时转移
根据《方案》要求,云南省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对学生、家庭、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及有关部门均作出明确责任要求。
《方案》中明确提出,将为每一个学生建立视力健康档案,从2019年起,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要达90%以上。在检查的基础上,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和及时更新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学校则要开展视力监测,小学要接收医疗卫生机构转来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严格落实每年一次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配合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的视力监测医疗卫生机构每学期组织开展2次视力监测。学校还要建立视力异常学生联系卡,由校医或保健教师对视力初筛异常和已近视学生的诊断、矫治和配镜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记录。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把视力监测和筛查结果计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每年选树200所近视综合防控示范校
为强化示范引领作用,云南省教育厅自2019年起,每年新增2—3个州市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工作,全省中小学每年各选树100所近视综合防控示范学校。
据介绍,2018年12月,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云南省教育厅上报了昆明市为2018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昆明市五华区、普洱市墨江县为近视防控点县(市、区),目前公示期已满,如无异议,下一步将正式命名。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方面,将建立并完善由省、州市、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近视防治三级网络,培养优秀视力健康专业人才,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近视防控站点。同时为积极保障各项责任工作有效开展,云南省人民政府授权云南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与各州市人民政府签订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书,并进行考核。并建立了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制度。
照明卫生标准率要达100%
《方案》明确,学校还应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阶段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寄宿制学校要缩短学生晚上学习时间。
要改善视觉环境,中小学教室的采光和照明,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到2020年,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率达100%。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至少一次,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到2023年,全省中小学课桌椅配备卫生标准达标率达100%。据了解,从2019年开始,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将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及后以“双随机”方式进行抽检、记录并公布。云南省教育厅也将每年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室采光照明情况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将达标情况纳入培训机构的资质年检内容。
要加强学校卫生于健康教育,学校应按照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多渠道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专兼职保健教师,至2020年,确保每个学校至少配备1名校医或保健教师。保证每校至少有1名能够胜任卫生管理与健康教育工作的骨干人员。要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学校使用电子产品开产教师市场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