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纪委通报3起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问题
2019-01-26 15:13:23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近日,红河州纪委通报3起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问题。分别是:

1.建水县官厅镇政府副镇长王永等2人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问题。

2011年8月18日,建水县官厅镇磨依蚌村委会坝头村列入建水县2011年度易地扶贫开发转移安置项目,但由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政策宣传不够深入、工作措施不力,致使项目推进缓慢、工程未按期完工。对此,时任官厅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雷红林,官厅镇挂钩联系磨依蚌村委会、分管磨依蚌村委会坝头村易地扶贫开发转移安置项目的副镇长王永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1月9日,官厅镇政府受到通报问责,雷红林、王永分别受到通报问责。

2.弥勒市西三镇党委书记李花等2人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问题。

2017年10月、11月,弥勒市西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龙斌(另案处理)未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私自安排工会专干违规套取工作经费和项目经费,以开运动会买服装和扶贫补助的形式向党政班子其他成员发放现金和加油卡。李花作为镇党委书记,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发现问题后处置不及时;苏永贤作为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2018年10月10日,李花、苏永贤分别受到诫勉问责。

3.红河县阿扎河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钱伟良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问题。

阿扎河乡在2017年7月、8月、11月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因政策宣传不到位、信息核查不仔细,造成阿扎河乡垤施村委会中寨一组贫困户李某某户漏评。2018年1月3日、3月29日,李某某户分别在省、州相关网站留言,反映家庭贫困,要求纳入建档立卡户等问题。钱伟良作为阿扎河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此事督促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 5月16日,钱伟良受到诫勉问责。

编辑: 俞逍 责任编辑: 曹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