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还咬伤法警 “老赖”妨害公务又被告
2019-01-22 08:35:36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蔡靖妮 通讯员普永梅)拒不履行裁定,“老赖”刘某在法院执行过程中还暴力抗拒执行,并咬伤执行法警手臂……日前,晋宁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妨害公务罪案。这是晋宁区法院受理的第一起妨碍执行案件。

魏某本是晋宁某光学仪器厂员工,做工时手指受伤,遂要求公司工伤赔偿。经晋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由晋宁某光学仪器厂赔偿魏某各项损失共10万元。在双方达成履行协议后,晋宁某光学仪器厂未按约履行。随后,魏某根据仲裁调解书向法院申请执行。

“经查证,被执行人资金流动频繁,确有能力履行,但一直不予履行。因此,法院于去年7月12日出具搜查令对该光学仪器厂财产进行搜查。”公诉机关指控,在执行过程中,晋宁某光学仪器厂负责人刘某拒不配合执行,阻碍搜查并辱骂工作人员。在工作人员对刘某进行控制时,其极力反抗,咬马某某手臂,造成法警王某某、马某某身体不同程度受伤。经鉴定,王某某伤情未达轻微伤,马某某伤情达轻微伤。

公诉机关认为,刘某的行为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刘某当庭认罪。“我已认识到妨害公务行为的过错,感到羞愧和后悔,以后会告诉亲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应与国家执行人员发生冲突,要冷静解决事情。”

案发后,刘某家属将剩余执行案款交付于法院代为保管。目前,法院已将执行案款发还给申请人魏某,案件执行完毕。但对于刘某妨害公务罪一案,法庭宣布,将根据刘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等综合因素择期宣判。

编辑: 李贵芳 责任编辑: 孙红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