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的云南实践:守护好绿水青山
2019-01-21 15:10:07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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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5日,生态环境部在南宁市召开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及第二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表彰会,云南省保山市、华宁县被授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腾冲市、元阳哈尼梯田遗产区被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这是对近年来云南生态文建设取得新成就的一个最新体现、肯定和缩影。

近年来,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成绩显著。比如,国家公布的2016年各省绿色发展指数排名中,云南绿色发展指数排名第10位,其中生态保护指数排名第2位、环境质量指数排名第5位,使“生态云南、绿色云南”有了更坚实的基础。 

众所周知,天蓝、地绿、水清,绿色是彩云之南最亮丽的一抹底色。而这背后,则是云南持之以恒不懈努力的结果。云南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嘱托,紧扣“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定位,守住云南的蓝天白云、青山绿水,筑牢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在河湖治理方面,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大理州实施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大理州纪委监委亮剑洱海保护,问责治乱、约谈治懒、制度治散,通过严格监督执纪,让洱海保护“长出牙齿”;昆明市出台了《滇池保护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将通过实施滇池保护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大力削减流域污染负荷,实现滇池保护治理取得新突破,使滇池成为生态之湖、人文之湖、希望之湖。2018年1—10月,滇池水质一直保持在IV类,一举刷掉了20多年的“劣V类”帽子……

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要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多措并举,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云南林业和草原呈现出“大地增绿”“活力增强”“资源增量”的良性发展态势;农业农村方面,减少农业化肥农药使用,改善农村村居面貌,2017年化肥使用总量增幅为-1.55%,化肥使用量首次实现了负增,农药使用3年来年均减少3.3%,连续3年实现农药使用量负增长;截至2018年11月7日,淘汰全省所有黄标车140585辆中的127747辆,剩余12838辆,完成率90.87%,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生态文明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优良的生态环境质量是人民美好生活的根基。这为我们指明了未来努力的方向:进一步强化环保整治意识,在资金、人力、物力等方面给与环保更大更多的支持,完善相关制度制定、完善等工作,让具体的环保治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把生态文明建设引向深入和落到实处,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彩云网评 特约评论员鞠实)

编辑: 李贵芳 责任编辑: 孙红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