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玉溪林业工作回眸
2019-01-18 11:45:55      来源:玉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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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2018年,玉溪林业全面推行山林长制,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扎实开展林业生态修复和国土绿化工程,着力实施森林抚仙湖建设,积极推进林业生态补偿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明显:森林防火工作全省考核第一,林业“双增”综合考核全省排名第二。
首推山林长制  
深化林改获突破

2018年,我市在全省首家制定出台了《玉溪市全面推行山林长制实施意见》,实施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山林长责任制,通过实施森林防火网格化、植树造林全域化、林业产业现代化、防灾减害科学化、执法监管法治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五化一保护”工作措施,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山山有领导、段段有人管、重点有人盯、责任全覆盖”的领导责任制目标要求,为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
加快森林抚仙湖建设  
林业生态修复见真章

玉溪市制定出台了《玉溪市抚仙湖径流区林业生态修复建设森林抚仙湖实施意见》,将通过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坡耕地植被恢复、入湖河道绿化美化、库旁绿化、面山样板造林、招商引资造林绿化、未成林造林地幼林抚育等七大林业生态修复工程,提高抚仙湖径流区森林覆盖率,提升径流区森林生态系统、湿地保护系统、水源涵养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综合服务功能,构筑抚仙湖径流区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承载力强的生态安全屏障。目前,已完成2018年土地流转任务3万亩,完成定植任务3万亩。三年完成生态修复15.17万亩,到2028年,抚仙湖径流区森林覆盖率将由33.36%提高到40%,林木绿化率由42.3%提高到60%。进一步增加抚仙湖生态容量,提升生态品质,基本形成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承载力强的生态安全屏障。
森林防火走上法治轨道
2018年,我市在全省首家制定了森林防火地方性法规,《玉溪市森林防火条例》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玉溪的森林防火工作走上法治轨道,迈出了新的步伐。
自进入防火期以来,全市各级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把森林防火作为实施生态建设、稳增长、保稳定、促和谐的重要工作来抓,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以不发生森林火灾为目标,以党委领导、党政同责抓防火为统领,以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为基础,以实施网格化管控野外火源为核心,以推广实施以水灭火、视频监控和航空护林为切入点,以强化各级扑火专业队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为关键,以开展督促检查和纪律问责为手段,以加强森林防火系统思想建设为保障,突出问题导向,强化预防、扑救、保障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森林防火工作再创连续4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的好成绩,通过省政府考核,森林防火工作全省考核第一。
推进重点工程  
提升国土绿化

通过争取筹集资金,我市完成林业投资37034万元。    
围绕新一轮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低效林改造等林业重点工程,共完成营造林22.7万亩。其中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4.76万亩、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0.6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5.94万亩、防护林工程1.7万亩、国家造林补贴项目0.2万亩、国家森林抚育项目2.5万亩、低效林改造3万亩、省级木本油料产业发展提质增效项目4万亩。完成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772.87万亩;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727.46万亩。森林覆盖率由56.7%提升到57.3%,增加0.6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由5510万立方米增加到5670万立方米。林业“双增”综合考核全省排名第二。
提升森林资源保护水平  
保障森林资源安全

玉溪市按照“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要求,创新森林资源监管方式,建立和完善森林资源监管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当前森林资源监管“被动式发现、运动式查处”的问题,切实加大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发现、查处和整改力度,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
——全力保障涉林重点项目。共受理征收占用林地行政审批事项119件,主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使用林地9736.51亩,依法依规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减免植被恢复费,涉林重点项目限时办结率100%。 
 ——积极组织开展森林资源督查。全市共核查图斑6457个,核查图斑面积8.28万亩;发现违法项目1027个、违法图斑1341个、违法图斑面积7556.25亩;查处行政案件37起,行政处罚金额305.52万元,收回林地209起,恢复植被面积1996.79亩。
——严厉查处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查处各类森林案件978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958人次。其中侦破林业刑事案件13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8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全市林检工作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科学管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防治方针,紧紧围绕年初工作要点,积极有序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认真组织开展“利剑2018”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和松材线虫病疫情集中普查,全市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达53.11万亩,防治率99.39%;全年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97.7%;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圆满完成了全年考核目标任务。在全省组织进行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林业双增目标责任状”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情况”三项考核中,我市前两项考核为优秀,位列全省第二,第三项荣获全省第一。
同时,认真组织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和“绿盾2018”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健全了相关制度,确保了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健康发展。

编辑: 刘雄斌 责任编辑: 孙红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