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覆盖 五类人群可受益
2019-01-16 20:36:15      来源:昆明信息港

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甘凌菲/摄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甘凌菲 1月16日,记者从云南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云南省可提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已达7808家。其中,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已遍布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覆盖了所有县级医疗机构,基本满足了参保人员就医需求。

截止2018年底,全省异地就医覆盖人群达4520万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507.7万人次,结算医疗费用72.4亿元,统筹基金支付52亿元,月平均结算6亿元。自2009年至2018年,全省累计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227.7万人次,结算医疗费用190.4亿元。全省实现了普通门诊、门诊特慢病、住院、药店的直接结算,覆盖了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和离休干部等参保群体。

记者从会上获悉,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覆盖后,主要有五类人群可受益,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也就是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迁入户籍的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居住生活的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因当地医疗机构诊断不了或者可以诊断,但是治疗水平有限,需要到外省就医的患者;外出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全国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无论是在异地长期居住还是工作,或因客观需要转诊到异地住院,都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如需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要通过三个步骤,第一先到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采集信息;第二参保人要选择在全国异地就医平台中的定点医疗机构;第三异地就医时使用全国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即可办理入院和结算。

办理异地结算前,参保人可通过全国医保联网的信息查询系统(http://si.12333.gov.cn),查询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登记备案情况、异地就医经办机构、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统筹区开通信息等。已经完成备案的人员,在网站注册实名验证后,即可在线查询本人备案登记和异地就医结算信息。

下一步,云南省将继续完善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功能,进一步完善系统线上协同管理、统计分析、公共服务查询等功能;继续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逐步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进一步深入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切实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简化操作流程、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服务;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将异地就医全面纳入智能监控和协议管理范围,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积极推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

编辑: 谭石艳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