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年伊始,昆明市森林公安局各分局的森林民警们相继救助了一批“国保”动物,这些动物们虽然是野生的,但看过他们的人都说,这些动物真是太萌了……
救助黑翅鸢
1月7日19时50分,晋宁区森林公安局接区公安分局110称:“有群众在六街镇大庄村发现一只不能飞的鹰,现在鹰已被其捉住,希望森林公安前往处置。”
接报后,晋宁区森林公安局值班民警立刻赶往报警地点,民警在报警人的家中见到了其所说的鹰。报警人称,他于当天下午看见该鹰落在其家门前,后一直不见该鹰飞走,为防止该鹰受到伤害,将鹰捉回家中并报警求助。
经民警检查,该鹰为黑翅鸢,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其体表未见伤痕,生命体征稳定,但精神状态不佳,不具备野外放生条件。为让其得到更好的救助,民警于次日将其移送昆明市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中心进行救助。
猴面鹰获救
1月6日早上8点20分,在昆明市呈贡区春融公园内,有市民发现一只鸟在一棵树下一动不动,由于担心鸟是受了伤或生病,市民向森林公安报警,希望及时救助这只鸟。
昆明市森林公安局呈贡区森林公安局民警接报后,立即赶到现场。民警首先对这只鸟进行了体表检查,发现这只鸟无外伤、生命体征良好。经民警查找相关资料,确定这只猴子面相的鸟学名叫草鸮,又称猴面鹰,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由于担心这只猴面鹰再次受到伤害,民警将它带回了呈贡区森林公安局进行救护喂养,于当天下午将这只小动物送往了昆明市濒危动植物收容拯救中心进行救治。
灰背隼落难
1月6日上午10时34分,呈贡区森林公安局民警接到市民报警称:在呈贡刘家营村有人捡到了一只鸟,也不知这是什么鸟,希望民警前往看看。
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这是一只灰背隼,它已被热心市民装在小箱子里,这小鸟看上去也很是可爱。民警对进行检查后,发现其生命体征良好,无外伤,具备野外生存能力。民警于当日下午将这只灰背隼带到了呈贡区松茂水库将其放归自然。
猫头鹰摔伤
1月3日傍晚,石林县森林公安局将一只猫头鹰放归自然,看着鸟儿飞远,民警们很是开心。
“有一只年幼的猫头鹰从树上掉下来了,好像受伤了,你们快来看一下。”去年12月30日,石林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报警,有只猫头鹰需要救助。接报后,民警前往石林县万城1区居民住宅区,并在一树下的空地上发现一只幼年猫头鹰。市民介绍,由于当天天气寒冷,猫头鹰的翅膀好像被雨水淋湿了,站在树上休息时,不小心从树上摔了下来,之后就一直没有飞起来。
民警观察发现,这只猫头鹰无精打采,无法飞行,民警只能将其带回。经检查,这是只幼年猫头鹰,无外伤,但因最近气候寒冷,此“萌物”精神欠佳,民警只好先将其下,并精心照顾,每日细心喂食。经过细心照料,这只猫头鹰已能逐渐能扇动翅膀,具备野外生存能力,于是选择放飞自然。(春城晚报 记者左学佳 通讯员高建煜 夏乔禄 马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