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志愿捐献遗体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李贵芳 1月4日,昆明市红十字会在呈贡区大学城昆明医科大学西苑北门学术交流中心,召开《昆明市志愿捐献遗体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暨设立昆明医科大学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接受站揭牌仪式。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昆明市志愿捐献遗体管理办法》已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记者从会上获悉,《昆明市志愿捐献遗体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共21条,除了制定《办法》的目的和意义、适用范围、人群和捐献原则等内容外,《办法》也规定了遗体捐献从登记、变更、捐献的执行和接受、捐献完成的后续工作、接受遗体捐献、遗体处理,以及相关事项、要求等方面内容。同时,《办法》明确了监督管理机关部门即市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是昆明市志愿捐献遗体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也明确红十字会在《办法》中的工作任务即市县(市)区红十字会依法负责开展志愿捐献遗体宣传动员、咨询、登记、颁证、缅怀纪念等工作,并对登记提出具体要求。
此外,《办法》厘清了遗体、器官的概念界限,明确了《办法》所称的志愿捐献遗体的概念;建立遗体捐献志愿服务制度,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参与遗体捐献宣传、咨询服务等工作;也明确要求建立协同合作机制、执行人的范围,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支持配合、共同协作,并将近亲属执行人范围明确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昆明红十字会志愿捐献遗体昆明医科大学登记接受站揭牌
会上,云南省红十字会副会长潘晓玲、昆明医科大学副校长董峻为昆明红十字会志愿捐献遗体昆明医科大学登记接受站揭牌。“遗体捐献工作对医学教育、疾病研究、殡葬改革、节约资源等都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促进精神文明和社会进步。”昆明医科大学副校长董峻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办法》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进一步规范遗体捐献程序和流程,改善遗体捐献环境,加强医学人文关怀,把遗体捐献工作做实做好,帮助更多的遗体捐献者、志愿者实现心愿。
“昆明医科大学是《办法》颁布实施后昆明市首家成立的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接受站”昆明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杨凡介绍,遗体捐献工作对医疗卫生事业有很大贡献,昆明医科大学登记接受站的设立,标志着昆明市遗体捐献工作有了政策的支撑保障,也标志着市红十字会与昆明高校的合作更进一步。
志愿捐献遗体程序和流程
据了解,昆明市红十字会开展遗体捐献工作起于2000年,在全国属开展遗体捐献工作较早的城市,报名登记捐献的市民以及每年实现捐献的人数都在不断增加。截止目前,已登记遗体捐献志愿者932人,已实现遗体捐献179人。昆明红十字会设立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接受站的昆明医科大学,其人体解剖学标本陈列室已有1200余件标本,为推进改善遗体捐献工作,该校还建设有遗体告别厅,计划建设的12间人体解剖实验室,目前已建成1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