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起云南多举措改善“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待遇
2018-12-30 14:45:54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近日,云南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改善“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待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进一步改善云南“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待遇有关事项作了明确规定。

《通知》中指出,2019年1月1日起,在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基础上,省级财政对“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0.14万元提高到2万元,连同中央财政补助部分每人每年4.5万元,按现行方式按月发放。现执行的考核奖励金、新春慰问金、一次性安家费、体检费补助待遇政策维持不变。同时,“三支一扶”人员同等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根据要求,省级财政部门在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对“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助标准实施动态调整补助政策。

此外,《通知》要求在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后,“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助标准未达到“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由州、县财政保障补齐。

据悉,改善“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待遇,建立工作生活补助动态调整机制,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生到基层工作决策部署,破解基层乡镇“招人难、留人难”问题的具体举措。

编辑: 谭石艳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