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挑酒后驾驶豪车的人“碰瓷” 栽了!
2018-12-28 09:22:47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赵春梅 通讯员李文华) “你怎么开车的?酒驾啊,赔钱了事!”近日,西山法院受理了一起刑事案件诉讼,被害人多达18人,而且都是由于酒后驾驶被“碰瓷”敲诈勒索。经查,被告陈某某、施某某、谢某某、徐某某、李某某5人因涉嫌犯有敲诈勒索罪被昆明市公安局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分局刑事拘留,经批准后5人被逮捕。
近日凌晨,施某某、陈某某、陈某某(尚未归案)驾驶一辆黑色桥车在联盟路攀新都附近寻找作案目标,发现从KTV出来喝过酒的被害人罗某驾驶黑色林肯大陆轿车离开,3人便驾车尾随受害人车辆至金星立交桥往北京路延长线方向下口处故意碰撞,后以罗某酒后驾车相要挟,对其敲诈勒索9600元。
据了解,18名被害人被敲诈勒索的场所大多在KTV、烧烤摊、饭馆等娱乐休闲场所附近的路段上。几名被告通过观察、选取对象等手段,专门在夜间8点至次日凌晨4点选取酒后驾驶豪车的人员作为“下手”对象。
“下手”对象选定后,被告会尾随被害人的车辆行驶一段距离,然后实施“碰瓷”,再以被害人酒后驾车不敢让交警处理相要挟,要求被害人支付赔偿金,金额从几千到上万,待被害人走后,几名被告便开始分赃。被告正是抓住被害人不敢报警且赔偿金额不大的心理,多次实施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