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自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我国的改革进程以来,弹指一挥间,中国的改革事业已走过40年光辉岁月。嵩明紧扣时代变革的脉搏,踏准改革发展的节拍,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突破封闭单一的发展模式,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人民的幸福指数不断提升。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县委、县政府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服务和融入昆明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不断夯实“1+5”产业发展平台,健全完善“一主五新”城市发展体系,全面加快宜居宜业新辅城建设,全县经济稳步增长,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与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嵩明县改革开放40年基本历程
“改革”是一个抽象的词,但没有一场改革是抽象的。40年来,嵩明同全国一道,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经历了从农村到城市,从农业到工业,从生产到流通的全方位变革。以改革发端,到深化改革,到全面深化改革,改革逐渐深入,阶段性特征较为明显,大致可分五个阶段:
(一)农村改革破冰前行,各项改革初步展开(1979—1984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嵩明认真贯彻中央“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1979年底,全县农村试行以生产小组承包的农业生产责任制,改革率先从农村取得突破,拉开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1982年底,全县农村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打破了农业生产长期停滞不前的局面。从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到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建立区、乡体制,使长期封闭的嵩明经济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至1984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1.30亿元,年均增长15.4%,为1978年的2.03倍;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0.62亿元,年均增长6.9%;粮食产量达13.15万吨,年均增长4.3%。
(二)农村改革转向城市,多种经营体制逐步推行(1985—1990年)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确定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嵩明在全面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同时,逐步转向发展多种经营方式上来。1985年取消粮食统购制,实行合同定购、市场收购,进一步扩大农户经营自主权。同年,嵩阳镇办水泥厂投入生产,当年产1万多吨。1986年嵩明被国家农牧渔业部列为全国商品粮基地县。1987年由联合国粮食计划署援建的WFP—2814水产项目开工实施,建成规范化精养鱼池5050亩。1988年推进多种经营体制改革,全县38家国营、集体工商企业中36个企业试行所有权与经营权改革,推行承包、租赁、股份制经营。嵩明从发展单一农业,逐步转变为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新格局,多种经营方式有力地拉动了全县经济快速增长。至199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1.97亿元,年均增长8.7%,为1978年的3.08倍;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1.54亿元,年均增长20.2%;粮食产量达12.55万吨,年均增长1.4%。
(三)市场经济主体地位确立,“园区”开发建设探索行进(1991—2000年)
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方讲话以及党的十四大明确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县委在认真总结嵩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特点的基础上,提出发展“十大产业”的思路。同年9月,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嵩明县正式设立杨林工业开发试验区,“为全省县乡工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经验”,至2000年,引进项目55个,投资和协议资金6亿多元。1999年,由国家立项建设的云南省现代化农业示范区开工建设,规划占地1.2万亩,投资额3.6亿元,至2000年底,完成首期2500亩的开发和招商,7家中外合资或独资企业入园组织生产。随着“两个园区”的开发建设,一场前所未有的经济建设拉开序幕。与此同时,嵩明紧抓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新兴工业化进程,使全县经济社会步入新的发展阶段。至200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11.91亿元,年均增长16.0%,实现两位数增长,为1978年的18.60倍。其中,1996年地区生产总值突破十亿元,达10.21亿元。
(四)市场经济日益完善,各项改革纵深推进(2001—2011年)
党的十六大提出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十六届三中全会对建设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做出全面部署。朝着市场化改革方向,嵩明改革步入跨越发展的重要阶段,全面推进财税体制、金融体制、县属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等领域的改革,着力打造“临空经济、山水城市、绿色产业”,深入实施“工业强县、城镇带动、农业稳县、生态立县、科教兴嵩”五大战略,立足将云南嵩明杨林工业园区、云南嵩明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云南嵩明职教基地规划建设成为国家级园区的目标,坚定不移推动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经济实力显著增强,成为昆曲经济带的重要产业节点及最具活力的经济增长极。至2011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突破五十亿大关,达58.08亿元,年均增长11.1%,继续保持两位数的高速增长,为1978年的90.75倍。
(五)全面深化改革铿锵发力,城乡统筹协调并进(2012年起至今)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举改革开放大旗,果断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决策。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改革不再拘泥于经济体制改革领域,而是涵盖经济、政治、社会、文化以及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全面改革。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持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嵩明县全面贯彻发展新理念,准确把握经济新常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服务和融入昆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以滇中产业聚集区(东区)核心区的站位重新审视嵩明的功能定位,按照“打基础、强产业、进位次、重生态、惠民生、奔小康”的总要求,描绘出建设宜居宜业新辅城的美好蓝图。党的十九大再次明确昭示了“坚定不移将新时代改革进行到底” 的决心,全县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发力深化改革,加快跨越发展步伐,逐步形成了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支撑、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转型升级新格局。全县经济总量一年一个台阶,至2017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117.95亿元,年均增长11.4%,平均每年增长9.15亿元,年均净增经济总量约相当于20年前(即1998年)一年的总量,为1978年的184.30倍。其中,2016年地区生产总值突破百亿大关,达107.94亿元。
二、嵩明县改革开放40年取得成就
经过40年的改革和发展,嵩明各个领域成就斐然。改革的成效既写在县域经济的“颜值”上,也体现在人民群众实打实的获得感上。
(一)经济发展量质并举,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40年来,嵩明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经济总量连上新台阶,增量规模显著扩大,发展质量明显提升。2015年、2016年、2017年全省县域经济综合考评排名中,分别位列第10位、第11位、第15位。
经济总量持续扩大。1978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0.64亿元,2017年达117.95亿元,40年翻了接近14番。分阶段看,1988年达1.85亿元,增长2.91倍,年均增长11.2%;1998年达12.95亿元,增长20.23倍,年均增长16.7%;2008年达34.36亿元,年均增长10.6%,增长53.97倍;2017年达117.95亿元,增长184.30倍,年均增长11.3%(如图1)。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从1978年的245元增加到2017年的36450元,增长150倍,年均增长13.3%。
图1:1978—2017年主要年份地区生产总值
发展质效水平提升。通过确立“优一产、强二产、兴三产”的发展思路,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城乡结构趋于合理。三次产业比例由1978的51.9:39.7 :8.4 调整为2017年的13.5:45.6:40.9(如图2)。二、三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78年的48.1%上升到2017年的86.5%,逐步实现三次产业结构从“一二三”向“二三一”转变。非公有制经济长足发展,1978年非公有制经济几乎为零,2017年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达64.68亿元,占GDP总量的54.8%。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保持年均12.3%的增长;单位GDP能耗自2010年后控制在1吨标准煤以内。
图2:嵩明县1978年和2017年三次产业结构
嵩明县1978年和2017年三次产业结构
财政收入逐步攀升。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财政收入呈现逐步攀升的态势。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1978年的0.07亿元增加至2017年的10.80亿元,年均增长13.6%。分阶段看,1988年达0.24亿元,增长3.43倍;1998年达0.89亿元,增长12.71倍;2008年达到了2.29亿元,增长32.71倍;2017年达10.80亿元,增长154.29倍(如图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1978年的0.06亿元增加至2017年的25.56亿元,年均增长17.1%,增长426倍。财政实力的增强对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图3 嵩明县主要年份一般预算公共收入
(二)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增长动力不断增强
40年来,嵩明经济发生了深刻变化,农业基础地位不断巩固,工业化进程加速推进,服务业呈现主体多元、业态多样的良好态势,三次产业迈上融合互动发展的快车道。
农业生产稳步发展。全县第一产业增加值由1978年的0.33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15.94亿元,增长48倍,年均增长10.4%。2017年,蔬菜、水果产量分别达43.89万吨、0.82万吨,比1978年增长37.51倍、6.96倍;花卉种植从忽略不计到全国领先,产量达1232.1吨(鲜切花42893.9万枝),粮食产量为8.18万吨。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27.91亿元,比1978年的0.44亿元增长63.43倍,年均增长11.2%。近年来,随着农村综合改革不断深化,乡村振兴建设稳步推进,逐步形成了“菜、花、米、果”四大主导产业,农业龙头企业达30家,农村专业合作社达182个,菊花种苗出口稳居全国第一,成功创建为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农业产业结构和布局不断优化,壮大了农村经济,提高了农民收入,彻底改变了农村贫穷落后的面貌。
图4 嵩明县主要年份农林牧渔业、粮食、蔬菜产量
工业经济快速增长。全县工业增加值由1989年的0.34亿元增加至2017年的35.43亿元,增长104.20倍,年均增长12.5%。2017年,全县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0.04%,规模工业固定资产达47.96亿元,为1989年的497.40倍,年均增长17.3%。全县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4家,其中,产值过亿元的企业32家。近年来,随着杨林经开区经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级经开区,北汽新能源汽车、东风云汽、中汽中心云南高原测试基地的等重大项目的开工建设,通过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快速培育并做大做强现代装备制造及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以汽车产业为龙头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实现高质量集聚发展,嵩明新型工业水平稳步提高,逐步形成新兴产业、支柱产业、传统产业互为补充、主次分明的产业迭代体系。
图5 1978年来主要年份全县工业总产值及增速
第三产业长足发展。全县第三产业增加值从1978年的0.05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48.21亿元,增长901倍,年均增长19.3%。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3.10 亿元,比1989年的0.07亿元增长42.34倍,年均增长24.5%;批零住餐业增加值9.77亿元,比1989年的0.15亿元增长65.2倍,年均增长15.5%;金融保险业增加值从忽略不计增加至2017年的4.01亿元;房地产业从无到有,2017年增加值为3.87亿元。文化旅游业快速发展,杨林镇入列全国第二批特色小镇,成功举办“第五届中国切花菊品种展示会”“第二届花卉博览会”,2017年共接待游客149.24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达2.74亿元,增长13.6%。第三产业呈现出主体多元化、业态多样化、传统服务业与现代服务业竞相发展的良好势头。
(三)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对外开放日益扩大
40年来,嵩明始终把改革作为加快发展的不竭动力,始终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调整、促发展,下功夫破除体制机制性障碍,让创新创业在嵩明这片热土上不断涌现。
持续发力深化改革。近年来,嵩明县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 2017年淘汰水泥落后产能46万吨,降低企业用电成本4500万元、停征、取消、降低涉企收费14项,为企业减负4.4亿元;深化“放管服”改革,公布权责清单6151项,清理保留行政许可172项,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杨林经开区、职教基地、省花卉示范园区行政管理、社会管理、经济管理等方面改革,进一步激发园区发展活力;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和纪检体制改革,管党治党持续加强;深化教育、就业、医疗、社保等领域改革,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全县年进出口总额最高达24930万美元,比2011年的8870万美元增长28.66倍。坚持 “走出去”“请进来”并重,整合招商资源和力量,围绕汽车、大健康、文化旅游、房地产、物流等产业,实施定向招商、精准招商、专业招商,2017年举办专题招商引资推介38次,成功引进亿元以上项目10个,实际到位内资171.38亿元,实际利用外资7014.99万美元,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逐步形成。
创新创业成效显著。近年来,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加快杨林经开区科技孵化中心、职教基地大学生创业园、省花卉示范园区星创天地平台建设。鼓励引导企业增加科研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培育高科技术企业。2017年,实施重点科技创新项目16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家,专利申请授权190件,成功创建为省级科普示范县。
(四)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城乡面貌焕然一新
40年来,嵩明县加快城乡统筹、提高建管水平,加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力度,完善城市配套设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年均增长26.5%,2017年达189.73亿元,交通、通信、环境等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城乡品质不断提升。
城市面貌大为改观。改革开放初期,嵩明县城仅只在改造东、南、西、北街的基础上拓建了秀嵩街、通灵街两条街道,至1984年,城区建成区面积仅为0.43平方公里,县城人口为1.2万人。2009年对县城总体规划进行了第四次修编后,嵩明以“一主五新”城市发展体系为统领,推进就地城镇化,城镇建设突飞猛进,至2017年,县城建成区面积扩大到 9.1平方公里,县城人口达7万人,城镇化率由2006年的20%提高到2017年的45.5%,城市发展空间不断拓展。县城供电、供水、供气、排污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显著改善,新增绿地面积5.2万平方米,城区主干道亮化率达到100%。城市管理、文化、娱乐、体育、休闲等服务功能明显提升,兰茂广场、河滨公园、银杏广场等已成为嵩明城市形象的新标志和居民休闲娱乐的主要场所。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省先进平安县(市)区”等荣誉称号,一个充满活力、宜居宜业的新嵩明正在崛起。
交通通讯日趋便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持续贯彻“民办公助,以工代赈”的筑路方针,不断加大县乡公路建设,县境内公路通车里程由1985年的522公里增至2017年的1116.3公里,高速公路达87公里,行政村公路硬化率达100%。公路、铁路纵横交错,贵昆铁路昆沾复线纵贯全境,四条高速公路(昆曲、嵩待、小龙、新昆嵩高速)、两条国道(213、320国道)和沪昆高铁穿境而过,形成“三线出省”“八路连昆”,干支相连,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2017年,全县电信业务总量达3.28亿元,固定电话用户1.3万户,移动电话用户数达39.4万户;接入互联网计算机用户数达6.7万户,行政村、新建小区实现宽带光纤、4G网络全覆盖。
生态建设取得实效。至2017年,全县森林覆盖率49.1%,县城环境空气质量国家二级标准达标率100%。全面推行河长制,牛栏江(嵩明段)出境断面水质持续稳定在III类。不断完善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完成旧垃圾场封场和21个自然村40公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扎实开展“森林嵩明”建设,完成义务植树83.8万株、森林抚育5000亩、高铁沿线面山绿化1000亩。关闭非煤矿山46个,启动生态恢复治理试点工作。圆满完成节能减排任务,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6%。全县72个行政村创建为市级生态村,嵩阳街道、小街镇获国家级生态乡镇命名,杨林镇、牛栏江镇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通过省环保厅复核验收,成功创建为全国绿化模范县、省级生态文明县。
(五)民生保障持续加强,社会事业稳步发展
40年来,嵩明县坚持民生优先,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发力,努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教育医疗全面发展。从实现“一无两有”到“普六”、“普九”、“双高普九”,再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国家验收,教育结构趋于合理,办学条件空前改善,教师队伍不断壮大。财政用于科教文卫支出由1978年的0.01亿元增加至2017年的9.07亿元。每万人拥有专职教师数由1978年的79.8人增加至2017年的150.79人。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全面取消,全县卫生机构由1978年的12个增加至2017年的166个,医院和卫生院拥有床位总数由1978年的572张增加至2017年的1826张;卫生技术人员由1978年的556人增加至2017年2476人,每万人拥有医生数由1978年的11.4人增加至2017年的64.8人。
社会保障持续提升。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形成,覆盖面不断扩大。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从2003年的1.29万人增加至2017年的20.52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从2003年的1.46万人增加至2017年的28.88万人。2017年,城镇职工失业保险累计参保18345人,生育保险累计参保23345 人,工伤保险累计参保34044人,各类社会保障参保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城乡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民生兜底保障水平不断提升,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和农村居民分别有594人和4106人,发放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2805万元,其中,城镇713万元,农村2092万元。
居民生活不断改善。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努力实现居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城乡居民生活从温饱实现总体小康,正朝着更加富裕的全面小康快速迈进。2017年,投入5400余万元实施五大类41项专项扶贫开发项目,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项目2个,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20户,73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城镇新增就业2003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万人;分配保障性住房 8371套,解决1.5万人的住房困难问题。2017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386元,比1978年的101元增长132.53倍,年均增长20.27%;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955元,比2008年的13787元增长2.68倍,年均增长12.1%。农村居民收入增速持续快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
三、嵩明县改革开放40年经验启示
2018年10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参观时指出“要认真总结改革开放40年成功经验,提升改革开放质量和水平。”40年来,改革开放给嵩明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变化,建设宜居宜业新辅城的美好蓝图更加清晰的呈现在我们面前。站在新时代的起点,许多经验值得认真总结回顾。
(一)坚持党的领导,立足嵩明县情,坚定发展自信,走跨越发展之路。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立足县情,抢抓机遇,坚定自信,行稳致远,是嵩明改革开放40年取得的宝贵经验。改革开放以来,历届班子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认识嵩明资源禀赋及区位优势,审时度势,因地制宜,坚持壮大二产支撑拉动、增强三产辐射联动、突出一产特色带动,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奋力推动一二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准确把握形势和民意的基础上,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滇中城市经济圈、市区融合发展等重大战略,确立了不断夯实“1+5”产业发展平台,健全完善“一主五新”城市发展体系,全面加快建设宜居宜业新辅城建设一系列新的发展思路与措施,带领全县人民走出了一条符合嵩明实际、奋力跨越赶超的发展道路。
(二)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完善产业平台,壮大实体经济,走特色发展之路。县域产业园区是发展实体经济的最重要平台,在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嵩明县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党中央、国务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与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在实践中形成具有嵩明特色的发展思路和方向,即始终把园区作为培育发展实体经济的主战场,不断推动园区经济快速发展,从而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工业首位、项目兴县、产业强县”的战略,推动国家级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实现转型升级,职教园区实现转向升级,省级花卉示范园区实现提档升级,加快推进文化旅游度假园区、现代商贸物流园区建设,不断壮大实体经济,为县域经济发展持续注入新鲜“血液”,让园区的开发建设成为嵩明实施区域发展战略最重要的形式和特色。
(三)坚持改革开放,激发发展活力,扩大开放空间,走科学发展之路。改革是发展的第一动力。回顾四十年发展历程,嵩明县始终坚持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到各个环节,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不断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一是坚定不移地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不断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在巩固农村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二是坚定不移地支持民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在现代装备智造、优质农产品深加工等领域培育了一批龙头企业。三是坚定不移地转变政府职能,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四是坚定不移地开展招商引资,加强与先进发达地区的交流合作、产业协作,引资与引技、引智并举,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使之成为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动力。
(四)坚持以人为本,办好民生实事,增进群众福祉,走和谐发展之路。民生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回顾嵩明县改革开放的历史,关键在于历届班子在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始终坚持关注民生、重视民生、改善民生,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一是努力扩大城镇社保和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为困难弱势群体办实事、办好事,各项保障标准逐步提高,不断增进人民福祉。二是以“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为目标,抓好教育均衡、合作医疗、全民参保、劳动力培训和转移、保障住房、文化惠民等工作,不断完善社会管理,补齐民生事业短板。三是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统筹推进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工作,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五)坚持生态为基,加强生态建设,改善生态环境,走绿色发展之路。生态是发展之基。40年来,嵩明县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切实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建立健全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大力推动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以生态建设、生态修复、污染防治为重点,深入开展“蓝天”“碧水”“青山”“净土”保护行动,打出大气污染防治“组合拳”,实施水环境治理“攻坚战”,推进节能减排降耗“硬举措”,坚决打赢牛栏江保护治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城市扬尘综合治理等六大专项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朝着更加宜居宜业目标不断迈进。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改革开放40年,嵩明的经济社会发展走过了四十载的光辉历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相较发达地区,嵩明县在跨越发展中仍然存在系列突出问题和挑战,这也正是下步改革的发力之处。春风态度,秋水精神。迈上新征程,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嵩明县将涵养实干的态度,葆有实干的姿态,坚定不移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发展,不断夯实“1+5”产业发展平台,健全完善“一主五新”城市发展体系,在决胜全面小康,加快宜居宜业新辅城建设中实现新作为。(嵩明县委改革办、嵩明县统计局、嵩明县史志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