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杨定嘉 )记者从12月8日召开的“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国家督导反馈会”获悉,2018年云南省巧家县、永善县、富源县等23个受检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国家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12月3日至8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云南省申报的23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简称县)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组分9个小组对23个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232所(个),其中小学100所,初中65所,一贯制学校16所,完全中学15所,教学点36个。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通过专用网络平台对9150人进行了问卷调查;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综合以上结果,云南省23个受检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国家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据悉,23个县均建立激励与监督问责机制、实行目标倒逼管理。党政一把手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23个县普遍建立政府、教育部门“两条线”、“六长”工作责任制,努力做到义务教育一个孩子都不能少。23个受检县近4年累计投入资金206亿元,新建学校78所,改扩建学校3086所,新增校舍面积334.8万平方米、体育运动场馆面积284.7万平方米,新增实验室、功能室9187间、计算机10.7万台、图书1067.4万册。23个县的乡村教师享受400元-1500元不等的乡村教师差别化生活补助标准,普遍建立了越往偏远农村走、工资收入越高的梯级工资制度。
此外,对23个县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国家督导检查组已经在反馈意见中逐县分条进行整理,反馈意见将及时同步到相应负责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