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孙潇) 昨日,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通报了11月昆明市共享单车运营服务管理第三方考核评估情况。对共享单车运营服务管理进行考核4个月来“小黄车”均排名垫底,鉴于此,12月起“小黄车”将被“开除”出考核名单。同时,6日起城管部门将对全市OFO共享单车进行“代收代转”,规定之日内仍不接受处理将按无主车辆作报废处置。
11月,由市城管执法局聘请的第三方考核机构及主城八区共享单车行业主管部门对昆明市摩拜单车、OFO单车、青桔单车、哈罗单车4家企业运营状况进行了考核。OFO单车排名第4,而这已是OFO单车自今年8月我市开展共享单车运营服务管理考核以来,连续第4次考核排名最末。
“该企业在昆明的运营服务管理基本处于‘现场无运维人员、应急无响应、车辆无人管’的情况,城管部门几次通报、约谈并要求该企业整改,但实际落实效果十分不理想。经研究决定,从12月起,市、区两级对共享单车的运营服务管理考核工作不再对OFO单车进行考核。”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OFO单车何时列入考核,将根据企业后期运营发展情况再行决定。
青桔单车在10月及11月考核中连续第一,根据有关规定,在对青桔单车予以通报表扬的同时,给予青桔单车增加该运营企业配额车辆总数的5%奖励。即日起,青桔单车可以根据企业的投放能力,再投放3250辆共享单车供市民使用,但在投放前企业需按规定进行报备。
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OFO共享单车在我市管理实际,我市城管部门再次严正向OFO共享单车昆明分公司公告,按照相关规定,近期内我们会持续要求各区城管部门对OFO投放在昆明市的共享单车进行‘代收代转’,请OFO单车主动与辖区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在规定之日内,仍不接受处理的,将按无主车辆作报废处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OFO单车自行承担。”
此外,针对共享单车上粘贴小广告现象比较突出的问题,市城管执法局要求各企业组织清理清洗,同时统计好小广告类型、类别和电话号码,城管部门将启用追呼系统,共同组织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