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内烈属军属等家庭将悬挂光荣牌
2018-12-04 08:01:53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李丹丹) 为弘扬拥军优属优良传统,营造爱国拥军、尊崇军人的浓厚社会氛围,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昨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云南省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明确提出,将为户籍关系在云南省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统称三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
光荣牌称号统一为“光荣之家”,光荣牌落款为“云南省人民政府 退役军人事务部监制”。
《实施细则》规定,集中悬挂光荣牌时,村(居)民委员会或社区应举行简朴、庄重、热烈的悬挂仪式,安排专人负责安装悬挂。此外,对非持证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和子女家庭,可依申请悬挂光荣牌;同时具备2个以上悬挂光荣牌条件的家庭,只悬挂1个光荣牌;悬挂光荣牌的对象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改变,或发生光荣牌老化破损等情形,可申请更换光荣牌;悬挂光荣牌家庭的三属或退役军人去世后,该家庭可继续悬挂光荣牌,但不再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