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昝娟娟 入冬以来,天干物燥,诱发火灾的因素大增。为严防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近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在“城中村”、“多合一”场所和古城古镇等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治理、火灾隐患排查工作。
冬春季节火灾亡人数占全年火灾亡人总数2/3
冬春季节,风干物燥,人流物流量大,各类活动增多,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量增加。从历年火灾数据分析,云南省冬春季节火灾亡人数占全年火灾亡人总数的2/3左右,因烤火取暖等原因引发的小火亡人现象较为突出。近年来,丽江古城、香格里拉独克宗古城和大理巍山拱辰楼等多起影响重大的火灾事故,均发生在冬春季节。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对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年火灾形势平稳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指出,各级政府要把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教育、公安、民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有关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对履职不到位或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此外,今冬明春还是全省地方机构改革工作的关键时期,部分基层监管部门、行业部门正面临着改制重组、职能调整、人员转隶,消防安全管理容易出现断档甚至空档。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抓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针对"城中村"等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通知明确,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判本地本部门本行业系统火灾形势,查找火灾防控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结合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要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城中村”、“多合一”场所、小单位小场所和古城古镇、博物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针对性开展重点专项治理工作;把握重大节日、“两会”等关键节点,开展以高层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易燃易爆单位、在建工地、文物古建、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养老福利机构、公共娱乐场所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强化农村火灾防控,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一委一办三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作用,排查火灾隐患,提升农村抵御火灾风险能力。消防部门要开展监督抽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实行“零容忍”。
此外,围绕“全民参与,防治火灾”主题,深入开展“119消防日”系列宣传活动,在学校、农村、社区等人员密集地区和场所开展宣传活动。针对火灾易发高发的重点时间、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部位,积极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切实提高全民消防意识。继续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切实提高全社会消防认知水平。
全面普查消火水源、消防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
在救援应急方面,通知还要求要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对行政区域内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开展1次全面普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加强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业、社会单位及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切实培养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
开展冬季业务大练兵,对重要场所、重点区域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作战预案,组织开展实地、实战演练,提高复杂恶劣环境下的实战能力。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力争打早、打小,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重视消防技术装备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添置防火灭火和个人防护器材,提高防火灭火能力和抢险救援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