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海治理诠释“生态之治”
2018-11-27 10:08:29      来源:云南网

“洱海是一面镜子。我们所付出的努力都会在湖泊的水质指标、生态指标上得以体现。这面镜子映照的,是我们的发展模式和行为方式。”正如上海交通大学云南(大理)研究院副院长王欣泽所说,初冬11月,我们站在洱海边,倾听来自这个高原湖泊的声音。(11月26日 云南日报)

的确,达到II类水质并不代表着洱海水质就彻底向好,不过其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告知我们,人类对湖泊的影响可以通过解决自身的问题得以减轻。如今,大理州将洱海保护管理范围,从过去的252平方公里的湖区,扩大到2565平方公里的整个径流区,构建起了洱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治理格局。可以说这样的治理打开了高原湖泊治理的全新模式。

污水不流入湖泊,这样的目标仅在极少数欧洲发达国家的流域治理可以做到。环保工作者们“不让一滴污水流入洱海”的目标何以成为现实?说到底,考验的是“生态之治”,也就是要综合治理全流域所有山水、城镇乡村,从流域空间管控、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到绿色生活方式构建全覆盖的“生态之治”。

从保护与发展并重转变为生态担当、从一湖之治转变为全域防治、从污染防治转变为系统修复、从传统产业结构转变为绿色发展、从常规治理转变为抢救治理、从部门治理转变为全民共治,洱海治理诠释的正是“生态之治”。发展理念、发展方式,特别是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和行动上的“一变”,带来了洱海治理的“天地宽”。通过大力推进“生态之治”,不仅保持洱海水质总体稳定,还改善了生态环境,推动洱海流域绿色发展。

洱海是一面镜子,映照出大理州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族群众的决心和行动。“现在不保护,将来没出路”“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像爱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洱海流域80多万城乡人口的生活方式,洱海流域2565平方公里的发展方式发生着巨大改变。

“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提出的要求。打造“三张牌”,让“绿色”成为产业转型升级、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全省干部群众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嘱托与要求,正在奋力向“排头兵”的目标加速迈进。只要各地有决心有行动,坚持久久为功,为保护生态环境不遗余力,就一定能让云岭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不断开创绿色云南的发展新天地。

此前,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向云南通报,9大高原湖泊生态环境状况堪忧。我们相信,根植保护意识,依靠全新模式,就一定能扭转状况,交出湖泊保护治理的精彩答卷。(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李强)

编辑: 钱嘉榀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