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昆明市儿童福利院引入“类家庭”项目后,4年来已经有100多个孤儿在“类家庭”中成长,享受弥足珍贵的“家”的温暖。目前,福利院计划今年底再增加7个“类家庭”并招募爱心“父母”,届时院内“类家庭”将达到19个,更多孤儿可享亲情温暖。
在福利院找到“家”的温暖
2016年,11岁女孩楠楠(化名)被送进福利院,从福利院的集体生活,再到“类家庭”的亲情养育,楠楠在举目无亲的院里找到了“家”的温暖。
在这个特殊的家庭里,徐大姐是楠楠的“妈妈”,大姐的爱人是家庭中的“爸爸”,楠楠还有三个姐妹和一个弟弟。“第一次见到楠楠就觉得特别有母女缘,他们也说我们长得有点像。”徐大姐告诉春城晚报、春城晚报客户端记者,楠楠的身世可怜,从小缺少父母的关怀与约束,几乎是在爷爷的照看下长大,在爷爷无力抚养时被送到福利院。
走进陌生的环境,与陌生的人以“母女”关系相处,最初的那段时间总会有些磕磕绊绊。“孩子看起来乖巧,有时候还挺拧的。”徐大姐说,由于长期缺乏大人的管教,楠楠养成了一些不太好的生活习惯,比如不爱干净,每次都要提醒饭前洗手,但孩子一开始很抵触、爱顶嘴。好脾气的徐大姐不厌其烦地引导,渐渐地楠楠的生活习惯扭转了过来,出落成一个干干净净的小姑娘。
更让徐大姐感动的是,楠楠越来越像个贴心小棉袄。自从2岁的“唐宝宝”弟弟(罹患唐氏综合症的孩子)来到家庭后,“妈妈”的事情多了起来,每天做好饭的第一件事就是先喂弟弟,等家人差不多吃完饭了再来吃。每当此时,懂事的楠楠在端菜时便偷偷留下一些,等等“妈妈”忙完再抬出来,“我们都吃完了,妈妈吃什么嘛?”楠楠的做法让徐大姐心里暖暖的。熟悉起来的“母女”开始无话不谈。
每天为孩子们准备一日三餐,提醒孩子们天冷了加衣服,晚上一家人看电视聊天……说到为什么来做爱心“妈妈”,徐大姐讲起了一段伤心往事。“妈妈去世那年,我正好也是11岁,从小我就对母爱有种渴望,这份遗憾一直伴随到现在。”对徐大姐而言,当爱心“妈妈”不仅是一份工作,更是一份爱的付出,让福利院的孤儿也有机会享受家庭亲情。
建立家庭依恋关系
2014年,昆明市儿童福利院在传统院舍供养的模式基础上,引入“类家庭”养育模式。每个“类家庭”拥有独立住所,“爸妈”是从社会上招募的爱心人士,他们抚育的孩子是福利院的孤弃儿童,每户最多抚育5名特需儿童,孩子可能相对健康,也可能是轻度残疾。
“类家庭”中,“妈妈”负责全职照看孩子,领取一定的补贴,“爸爸”则可以外出工作,这样的“类家庭”养育模式可以给孤弃儿童一个“完整”的家。
从2015年福利院全面推开“类家庭”项目后,“类家庭”养育品牌模式已经逐渐形成,从最初的8户发展到现在的12户。
截至目前,“类家庭”共养育过129人次,有24名孩子被成功收养,28名孩子被认领出院回到原生家庭,真正找到了属于他们自己的家。
“相对于院内的集体生活,‘类家庭’养育可以培养孩子的家庭观念,建立家人之间的依恋关系,更容易被收养找到自己的家,未来也能更好地融入社会。”昆明市儿童福利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类家庭”这样的家庭形式可以强化家庭关爱,给孤弃儿童一个温暖的家,为孤弃儿童健康快乐成长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月补3000余元 招募7对“父母”
目前,昆明市儿童福利院正在对部分闲置用房进行改造,年底计划新增7个“类家庭”,同时向社会招募7对爱心“父母”,自愿从事福利慈善事业、热爱孤残儿童的夫妇可与福利院咨询报名。
如何成为昆明市儿童福利院“类家庭”中的爱心“父母”呢?
据介绍,应聘者应为一对夫妻,身体健康,没有传染性疾病,没有不良嗜好,年龄在35~50岁之间;
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愿意参加相关培训;
已经养育了一个或者以上的孩子,孩子现在大学就读或已经工作;
应聘者及配偶以院为家。
“母亲”在家照顾孩子,“父亲”可在外工作,只需业余时间协助母亲管理。
爱心“妈妈”每月的生活补贴为3000余元(含各类保险等),每个孩子每月有800余元生活费,用于日常生活支出。
如果有意愿报名者,可电话联系0871-63828076、63813908。(春城晚报 记者宋金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