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一村民到国有林场砍树回家当柴烧被刑拘
2018-11-09 23:21:57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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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昆明市晋宁区一村民到当地锅盖山“大壳子”及国有林场偷砍他人所有的林木,拉回家中当柴烧做饭吃,殊不知,其行为已经涉嫌违法。11月8日,这名村民已被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

10月21日,昆明市晋宁区森林公安局接群众电话匿名举报称:“在晋宁区晋城镇雨孜雾村委会大石洞村有人砍树,砍树者是大石洞村村民胡某某”。接报后,晋宁区森林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深入大石洞村开展调查。现已查明:10月初,胡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未经林木所有权人同意、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到晋宁区晋城镇雨孜雾村委会大石洞村旁的锅盖山“大壳子”及国有林场“土瓜塘”偷砍他人所有的林木,拉回家中当柴烧做饭吃。经鉴定,胡某某砍伐的林木蓄积为4.603m³,材积为2.923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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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胡某某的行为涉嫌盗伐林木罪,昆明市晋宁区森林公安局于11月8日依法将胡某某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云南网 记者熊强 通讯员夏乔禄)

编辑: 徐婷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