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新建小区需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2018-11-08 09:07:49      来源:南昌新闻网

11月6日记者获悉,记者从政府部门获悉,我市出台了《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我市提出,到2020年,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70%以上。

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设立多个服务网点

我市将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深化养老机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简化或取消相关手续。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连锁化发展,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以依法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

“十三五”期间,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要积极培育品牌连锁养老服务机构或组织;支持具备条件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组织转变为企业。对不同社会主体投资兴办的护理院和护理型养老机构,实施同等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医保定点等政策。同时,培育和扶持有资质的老年教育培训机构参与“社区教育+养老”项目,简化老年教育机构准入程序,规范评估体系,在网络资源、课程设置上全方位服务老人。

新建住宅小区和老城区连片改造居民区需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根据老年人的需求,实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精准供给。到2020年,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70%以上。新建居住小区新建住宅和老城区连片改造居民区、棚户区项目应分别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和15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的住宅区要按每百户20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且单处用房面积不得少于150平方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服务半径应小于500米。

我市将大力推进街道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区老年人助餐点建设,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日间托养、短期照料以及配餐、送餐等服务。积极培育发展基层为老服务组织,立足社区,上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助浴、助医、助洁、助购等服务。

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护理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实施意见》提出,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与机构养老融合。鼓励养老机构开展社区延伸服务,将机构内的助餐、助浴、康复护理等各种专业化服务延伸到周边社区有需求的老年人。

我市将重点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护理型养老机构,支持现有养老机构开办老年病院、康复院、医务室等医疗卫生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转型发展康复医院、护理院或临终关怀机构。

推动医疗卫生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嵌入式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托老所建立紧密的医养结合关系。医保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护理费用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南昌新闻网 记者刘文君)

编辑: 昝娟娟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