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10起涉民营经济保护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将有效指导涉民营经济案件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发挥法院与工商联之间的协作机制作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添劲助力。
典型案例
纠正违法行政行为
保护民企合法权益
2010年4月8日,安宁市原八街镇(现为八街街道)政府作出《关于云南弘祥化工有限公司元宝山磷矿与天发磷业有限公司矿产开采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同意将双方争议的元宝山磷矿由天发磷业有限公司开采,以行政决定形式解决了企业间民事纠纷。
2015年3月2日,安宁市政府作出《关于撤销〈决定〉的决定》(以下简称《撤销决定》),认为原八街镇政府作出的《决定》超越了法定权限,属不当行政,应予以撤销。但是,天发磷业有限公司认为,《撤销决定》侵犯了自己的合法采矿权,遂提起诉讼,请求撤销。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矿山企业间的矿区范围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矿产资源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依法核定的矿区范围处理。作出《决定》的原八街镇政府属于乡、镇一级政府,而非县级以上政府,另云南弘祥化工有限公司已取得本案所涉矿山的《采矿许可证》。综上,判决驳回天发磷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所涉企业间的采矿权纠纷系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原八街镇政府作为基层政府,对辖区范围内的矛盾纠纷有权进行调查、了解,但不能超越职权,直接以行政决定方式处理企业间的民事纠纷。故本案所涉《决定》属违法行政行为,上级政府依法予以纠正并无不当,且有利于尽快解决企业间的纠纷,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效果良好。
强化理念
多措并举提供司法保障
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近年来,云南法院不断增强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针对司法实践中涉民营经济案件涉及面广、类型繁多、数量逐年增长,审理难度不断加大等特点,各级法院着力提升审判人员的审判能力和业务素质,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不断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和保护力度。
同时,注重对民营经济的平等刑事保护,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
“本次发布的10起案例,都是在民事、商事、刑事、行政等各个领域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向凯介绍,这些案例涉及工程造价举证责任分配及鉴定意见采用、行政主体超越职权或未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等实务性问题。通过案例发布,能让社会公众认知涉民营经济案件的事实认定标准和裁判尺度,发挥典型案例的裁判指引作用,积极营造加强民营经济保护的氛围,进一步推进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工作。
下一步,云南各级法院将进一步强化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的理念,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同时加强保护民营经济的多元化纠纷化解工作,不断加强与工商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昆明日报 记者赵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