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2批次不合格食品 昆明有两家
2018-10-31 15:33:41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刘雄斌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豆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4类食品74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22批次、不合格样品22批次。昆明市有两家抽检样品不合格。

其中,盘龙区杨志鹏农副土特产品店销售的鲜鸡蛋,“恩诺沙星”与官渡区通渔海鲜经营部销售的花蟹,“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责成相关省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

新闻助读:

1.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氧氟沙星残留在人体中蓄积,可能引起人体的耐药性,长期摄入氧氟沙星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能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2.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最大限量为0.5mg/kg。水产品中镉(以Cd计)超标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编辑: 钱嘉榀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