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张捷) 近年来,除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外,云南省还启动实施了低效林改造、陡坡地生态治理、农村能源建设等具有云南特色的生态建设工程,让金沙江流域局部地区生态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云南省金沙江流域的7个州市分别为昆明市、昭通市、曲靖市、楚雄州、大理州、丽江市、迪庆州,生态类型丰富多样,自然景观壮丽秀美。森林覆盖率56.71%,森林面积1.47亿亩,有各类保护区99个,国家森林公园17个,有效地保护了滇金丝猴、黑颈鹤和巧家五针松等一大批珍稀物种及其栖息地。区域内湿地面积28万公顷,建有国际重要湿地4处,国家湿地公园4处。
进入“十三五”以来,金沙江流域国控、省控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由“十二五”期间的41个调整到86个。水质监测结果表明:金沙江流域水质呈逐步好转趋势,综合污染指数逐步下降,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其中,水质优良率(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由 2011年的49%提高至2017年的68.6%,劣V类水体断面比例由2011年的24.4%下降为16.7%,达到云南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
目前,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脆弱,环境保护形势仍然严峻。金沙江流域矿产和水能资源富集,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对生态环境保护造成较大影响,历史遗留重金属治理缓慢,保护压力较大。近年来,通过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森林抚育、防护林建设、石漠化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效益补偿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启动实施了低效林改造、陡坡地生态治理、农村能源建设等具有云南特色的生态建设工程,局部地区生态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近年来,金沙江流域各州市积极参与国家、省级生态文明创建工作,流域内共创建省级生态乡镇312个,省级生态文明县(市、区)14个,国家级生态文明乡镇46个。
在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中,已将金沙江流域(云南部分)3.6万平方公里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云南省在全国率先提出河长制覆盖全省河湖库渠、建立五级河长制、实行三级督察机制。经过一年实践,按期完成目标任务,有力推动云南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