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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新庄水库工程建设征地区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昝娟娟 云南省政府近日发布通告,禁止在昆明市新庄水库工程建设征地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违反规定的,征地搬迁安置时一律不予补偿。

通告明确,新庄水库工程规划征地范围涉及的宜良县耿家营乡保功、尼龙、扯郎、羊桥、尖山、石子、藏方和耿家营村委会征地红线内(具体征地范围以设计单位现场勘查打桩定界为准),禁止一切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项目,不得开发土地、修建房屋和其他设施,不得新栽种经济果木和植树造林,严禁新葬、迁入坟地和建纪念碑等。违反规定的,征地搬迁安置时一律不予补偿,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此外,除正常的工作调动、复转军人、婚嫁和大中专院校毕业未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及刑满释放回原籍人员外,禁止向上述区域迁入人口。自行迁入的,一律不得享受工程建设征地移民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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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徐婷 责任编辑: 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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