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素有“天然物种基因库”之称的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哀牢山、无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南省首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巡回检察室成立。云南省通过公益诉讼保护青山绿水,各级检察机关不遗余力。公益诉讼试点期间,全省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和提起诉讼案件数量均居全国第二;今年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数、立案数、诉前程序案件数均居全国第一。(10月23日 云南日报)
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制度安排。云南各级检察机关主动作为,通过公益诉讼保护云岭大地青山绿水,守护好大自然对人类的珍贵馈赠,不仅在完善司法制度上作出了有益探索,而且取得了触目可见触手可及的成果,为云南和全国乃至世界人民带来福祉。
以往,在环境侵害行为中,因没有传统意义上的直接受害人,这类违法行为常常得不到法律层面更为严厉地制裁,环境保护缺失法律及时有效的救济。正因如此,我国才推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允许其他法人、自然人或社会团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就包括由检察院发起的环境公益诉讼。事实上,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事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事关国家治理能力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亦因此,两高在发布检察公益诉讼司法解释时,十分明确的强调了人民检察院在公益诉讼中“公益诉讼起诉人”的法律地位。
有位必须有为,有为才能有位。地位是法律赋予的,但必须用主动作为巩固夯实,否则就是空的。云南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从行政公益诉讼到民事公益诉讼,保护着云岭大地馈赠的礼物。3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诉前程序案件2129件,起诉111件。通过办案共督促修复被损毁和违法占用林地、耕地7949.82亩,保护被污染土壤279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50.1公里,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4.7万余亩;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关停、整治240余家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其中,中国前寒武系(震旦系)—寒武系界线层型剖面这一珍贵的、不可再生的地质自然遗产,因此得到了保护。
检察公益诉讼,保障的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他们是公益卫士,是绿水青山即金山银山的守护人。云南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成功探索,形成了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合力构建双赢多赢共赢治理格局的新局面。如果我们懂得大自然对人类馈赠的不可再生和巨大价值,就应该向这些公益卫士,投去敬仰与感激的目光。(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雷钟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