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保护生物多样性,有利于增强云南的独有优势。丰富多样的生物,共同生存在彩云之南的大地上,构成一幅宁静、和谐、美丽的自然景观,成为云南的“底色”。这是独特的竞争优势,是绿色可持续发展、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的底气所在。当前,云南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仍面临认识不深、保护意识不强、投入不足、管理不力、法规体系不完善等突出问题,及时出台具有较强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的法规意义重大,是利在千秋的举措。
立法保护生物多样性,是尊重自然的最好体现。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类只有设定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减少或避免对自然界人为的破坏、伤害行为,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避免自然对人类的报复。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云南的这部法规结合生物多样性的特点,针对生物多样性保护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划定了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用法规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下决心真正转变发展方式、走绿色发展之路,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惩治破坏生态、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行为,力争做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立法保护生物多样性,有利于助推昆明建设“中国健康之城”。昆明是享誉全球的“春城”“花都”,在生态环境、生物资源等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蓝天白云下的鸟语花香,饮食中的花虫菌茶,方兴未艾的生物医药产业……都是发展大健康产业独有的资源优势,守护好大自然对于昆明的馈赠,把优势转化为发展的新动能,推动“中国健康之城”建设,是昆明的责任和义务。
当前,昆明正在紧锣密鼓筹建国家植物博物馆,这是国家赋予昆明的重要使命,是向世界展示植物与人的关系、植物多样性保护研究成就的重要载体,也是对云南“植物王国”美誉和昆明独特自然资源禀赋的集中体现。保护生物多样性,从这个层面看,意义非同一般。
生物多样性,在我们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的今天,其重要性日益凸显。保护好生物多样性,既是我们现实的发展之需,也是留给子孙后代最好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