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拟禁止汽油车排放未达国Ⅰ、柴油车未达国Ⅲ车辆上路
2018-10-23 21:02:02
来源:春城晚报
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将于11月6日举行昆明市《高污染排放机动车实施第二阶段交通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稿指出,将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在昆明市实施高污染排放机动车第二阶段交通限制通行措施:自2019年1月1日起,禁止以汽油为燃料、未达国Ⅰ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和以柴油为燃料、未达国Ⅲ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在昆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道路上行驶。
自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昆明市实施了高污染排放机动车第一阶段交通限制通行措施。为进一步改善全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自2019年1月1日开始,将在昆明市实施高污染排放机动车第二阶段交通限制通行措施。
限制通行车辆为
(一)以汽油为燃料、未达国Ⅰ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二)以柴油为燃料、未达国Ⅲ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限制通行时间为
全天24小时限制通行。
昆明市公安局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对高污染排放机动车实施第一阶段交通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
限制通行步骤及区域
自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禁止2005年以前注册登记的以汽油为燃料、未达国Ⅰ排放标准的营运机动车和以柴油为燃料、未达国Ⅲ排放标准的营运机动车进入我市主城区二环东路(含)、二环南路(含)、二环西路(含)、二环北路(含)围合范围以内区域的道路行驶;
自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禁止以汽油为燃料、未达国Ⅰ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和以柴油为燃料、未达国Ⅲ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进入我市主城区二环东路(含)、二环南路(含)、二环西路(含)、二环北路(含)围合范围以内区域的道路行驶。(春城晚报 记者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