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15日 滇池国际会展中心及附近禁止“低慢小”航空器飞行
2018-10-09 23:28:34      来源:春城晚报

10月9日,据“昆明警方发布”信息,昆明市全面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0月8日发布了《关于加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通告称:10月10日0时起至10月15日24时期间,在昆明滇池国际会展中心(南绕城高速—昌宏路—环湖东路—福保路—南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及周边500米范围,高度从地面至无限高,划设临时空中限制区,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飞行活动。

通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具有“低空超低空飞行、飞行速度慢、体积较小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或空飘物,主要类型有: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无人机、航空模型、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载人热气球、飞艇、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

对于有其他工作保障和应急作业需求的飞行活动,应当按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的通告》的相关规定,经南部战区空军或民航空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按照规定实施。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昆明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确定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禁飞区域的通告》(昆政发[2017]30号)所规定的区域范围内进行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凡违反规定在禁飞区域和空中限制区范围实施飞行活动的,公安机关将联合空军、民航等部门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春城晚报 记者吕世成)

编辑: 徐婷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