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机场提示:乘飞机托运酒精饮料单个容积不得超5L
2018-09-29 11:57:51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上官艳君 国庆黄金周即将到来,很多人已经为假期出游做好了准备。9月29日,针对长假期间旅客出行携带物品情况,昆明长水国际机场特别提醒乘客,液态物品禁止随身携带。
携带或托运物品相关要求:液态物品禁止随身携带(航空旅行途中自用的化妆品、牙膏及剃须膏除外)。航空旅行途中自用的化妆品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每种限带一件、盛放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mL的容器内、接收开瓶检查)方可随身携带,牙膏及剃须膏每种限带一件且不超过100g(mL)。
婴儿航空旅行途中必需的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或者其他疾病患者航空旅行途中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后方可随身携带。
旅客在机场控制区、航空器内购买或者取得的液态物品在离开机场控制区之前可以随身携带。
酒精饮料禁止随身携带,作为行李托运时有以下限定条件: 1、标识全面清晰且置于零售包装内,每个容器容积不得超过5L; 2、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小于或等于24%时,托运数量不受限制; 3、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大于24%、小于或等于70%时,每位旅客托运数量不超过5L。
此外,针对国际旅客、出境游旅客的增多,根据民航局关于“民航旅客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物品”的相关要求,昆明机场也特别提醒:
旅客乘坐国际、地区航班时,液态物品应当盛放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ml的容器内随身携带,与此同时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L、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作为行李托运。
旅客由国际、地区航班转乘国内航班时,其随身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出示购物凭证、置于已封口且完好无损的透明塑料袋中、经安全检查确认)方可随身携带,如果在转乘国内航班过程中离开机场控制区则必须将随身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作为行李托运。
编辑: 甘凌菲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