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校车出了安全事故,往往牵动着无数家庭的心。如何确保校车安全,让孩子们往返学校的途中平安无虞?28日,《云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其中明确,校车上须有照管人员随车全程照管学生,途中遇急弯、陡坡或雾、雨、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一旦发现超速一律取消校车驾驶资格。
车上应有照管人员
《管理办法》中的校车,是指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载客汽车。接送小学生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车辆。按规定,校车服务提供者应指派照管人员随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或与学校约定由学校指派随车照管人员。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对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校车,应当停运维修,消除安全隐患。校车应当按照规定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并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
司机必须无酒驾记录
并非有驾照就能当校车司机。《管理办法》明确,要符合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无犯罪记录等条件,机动车驾驶人才能向县级或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各地段时速有规定
校车行驶路线应当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确实无法避开的,道路或者交通设施的管理、养护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对上述危险路段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限速标志、警告标牌。载有学生的校车,可以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以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共交通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遇交通拥堵的,交通警察应当指挥疏导运载学生的校车优先通行。
《管理办法》对校车在不同路况下的时速也有规定。载有学生的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载有学生的校车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要求公布举报电话
我省还要求州、市、县、区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方便群众举报违反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管理职责的举报,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校车驾驶人如果发生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律取消校车驾驶资格,并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春城晚报 首席记者宋金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