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发城否认“学区房”泡汤之说 所有业主适龄儿童有学可上
2018-08-24 22:31:50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张薇 实习记者刘璐璐 近日,俊发城业主不断反映“学区房”泡汤,开发商对此回应,购房时与业主签订的“入学确认表”确定学位划分情况,不存在学区房泡汤。盘龙区相关部门表示,片区所有适龄儿童均能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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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发城业主胡先生签订的《入学确认表》。

俊发城业主: 孩子上学问题“受欺瞒”

8月18日,俊发城业主胡先生到售楼部进行投诉,表示今年即将就读一年级的孩子,没能享受到公立学位,最终上了民办学校,学费比预计多交很多。胡先生表示:购房时就是看中了俊发城宣传册上写的“15年公立云师大全系教育”,于2017年12月签订认购协议,买下俊发城的房子,现在孩子却不能享受公立学校的待遇,上了民办学校。

俊发城开发商:不存在欺瞒现象

面对业主质疑,俊发城项目营销负责人王大鹏表示,俊发城现配套两所小学,一所是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俊发城小学,另一所是2017年建设完成的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俊发城实验小学。售楼宣传折页内容已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换,明确“优享15年云师大全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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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发城商品房认购协议。

学位划分方面,俊发城根据区教育局的相关规定以及业主的认购时间,告知业主学校性质与招生规则。这些内容在与业主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入学信息确认表中均已明确告知业主。记者仔细查看两份文件,发现开发商对学位划分及缴纳学费的问题叙述得很清楚。其中,商品房认购协议第七条为:“俊发城学校分为公办和民办学位,划入民办学位的甲方不承担相关学费”;入学信息确认表第二条为:“在满足教育局及学校相关入学政策的前提下,按认购顺序自公办学校至民办学校依次进行排位并进行学位划分,如划分为民办学位则须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及自行缴纳相关费用。”

对于以上内容,18日当天聚集在销售中心门口的业主坦言,确实阅读并了解了详细说明。胡先生说:“我看到了,我承认。但是我觉得它是无效的。”认为这与他们的质疑不冲突,“在我交钱之前他(俊发城置业顾问)不告诉我没有公立学位了,就是在欺瞒消费者。”

盘龙区教育局:优质公立学校资源紧张,但所有孩子有书读

随后,记者采访了据盘龙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8月24日,盘龙区今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已全面完成,本地适龄儿童均有学可上。此外,将于明天(8月25日)上午发放小学一年级入学通知书。

负责人明确表示没有所谓的“学区房”,所有符合条件的本地户籍适龄儿童有学可上。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公办小学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公办小学有龙泉小学金实小学源清校区,师大附属俊发城小学、师大附属俊发城小学宝云校区、师大附属昆明湖小学,落索坡小学6所。其中,师大附属俊发城小学2018年招生划片包括俊发城小区(限百合苑、牡丹苑)业主子女;宝云社区居委会所辖羊肠大村、司家营、麦地村适龄儿童。针对该片区的适龄儿童,教育部门依据实际居住地和户口,以实际居住地为主,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报名入学。片区内的学校实现对适龄儿童的全覆盖,只要满足相应入学条件,均有学可上。

同时,教育部门也提示市民,如果对孩子就学问题存有疑问,可向街道办、社区、教育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咨询。

俊发城所在盘龙区龙泉街道办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北市区教育资源,尤其是优质教育资源紧缺问题一直存在,这不是特例,整个昆明市都有这样的问题。在未来3-5年,北市区将有大量学校建成,各社区相应配套资源趋于完善。关于“学区房”问题,街道办回应称,可对辖区内孩子入学的问题给予相应协调,让所有适龄儿童有学可上。

律师说法:买房需谨慎,应尽购房者义务

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小丰表示,业主胡先生认为自己所签的确认书 “是无效的”这一说法,是没有根据的,从目前披露的信息判断,该确认书不存在无效情形。律师说:“胡先生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在签订确认书前仔细阅读具体内容,确认无误后再行签字,该确认书不符合合同法52条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应属于有效,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且胡先生未仔细阅读确认书内容即签字,未尽到购房者的合理注意义务,应自行承担责任。”

对于业主所说的宣传册上“15年公立云师大全系教育”字样,律师认为,“15年公立云师大全系教育”的表述并未达到具体确定的程度。在业主自行签署的确认书中,有“按认购顺序自公办学校至民办学校依次进行排位并进行学位划分”的内容,确认书内容是具体明确的,宣传册表述并不明确,应当按照确认书来执行。当然,如果业主认为该广告存在误导宣传的,也可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此外,律师提醒想要买房的消费者,买期房的情况下,在购房前应核实五证是否齐全,是否具备预售法定条件,尽量选择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开发商,避免后续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形成烂尾楼。对于开发商宣传内容,尤其是配套学校、医院等,应现场踏勘了解,并向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核实,再做决定,避免疏忽轻率地做出购房决定。对于购房决策及房价具有重大影响的内容,最好与开发商协商,经协商一致后转换为购房合同内容,或要求开发商出具书面承诺予以明确,避免发生争议。

编辑: 谭石艳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