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房屋补偿款 被执行人主动腾房
2018-08-24 08:06:21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蔡靖妮)和前妻离婚后,法院判决刘某将夫妻两人位于金色交响家园的一套房屋的储藏室两间腾空,产权归前妻李某某所有,李某某则补偿刘某76万余元。昨日,盘龙区人民法院对该涉案房屋强制腾房,因李某某的补偿款已经打至盘龙区人民法院账户,执行干警到达现场时,刘某已经主动将物品搬离储藏室。
2015年6月,刘某和李某某因感情破裂,经盘龙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李某某、刘某及刘某父亲购买了金色交响家园秋恋组团102室房产一套及储藏室两间。因房产及储藏室涉及案外第三人利益,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并未对该套房产及储藏室进行分割处理。法院判决离婚后,李某某及刘某多次协商分房事宜未果,故再次诉上法院。
2015年12月,盘龙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该涉案房屋由李某某、刘某及刘某父亲共同购买,刘某父亲支付首付款20万元,剩余房款由刘某向银行按揭贷款支付,房产所有权登记人为刘某,共有人为刘某父亲及李某某。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共同确认房屋价值为115万元,并同意由李某某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李某某须向刘某及其父亲补偿三分之二的房屋价值共计76万余元。
判决后,刘某却迟迟未履行生效判决,房屋也未腾空,李某某遂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但执行中,法官发现,根据判决李某某要补偿刘某父子76万余元的案款,但李某某一直未将案款交给刘某父子或是法院,因此盘龙区人民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直到上个月,李某某将所有案款交到法院,才启动执行程序。到执行现场后发现,刘某已经主动将房屋腾空。下周一上午,刘某即可到盘龙区人民法院领取该补偿款。